一、无偿提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座落于本市小区栋号楼房及房内部份物品(见房屋
一、无偿提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座落于本市小区栋号楼房及房内部份物品(见房屋
一、无偿租赁合同税费有哪些种类?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增值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对税务局来说,“无偿使用”和“租赁”两者交税是有区别的。如果是无租使用,对于承租方来说,不能在税前扣除租金费用,相应
一、民事诉讼委托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一、保险合同诉讼时效种类的规定是什么?保险合同诉讼时效种类的规定是我国民法总则当中规定的,请求保护保险合同当中所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而且保险合同当中是由具体的保险单位来进行一个赔偿,日后的话是可以行使追偿权的。《交通损害司法解释》第
一、解除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的后果是什么?解除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的后果是丧失民事法律的保护,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就意味着我们国家对于这样的一种诉讼的权力并不会再支持他的胜诉,如果对方一旦提出这样的一种时效抗辩的话就会丧失这样的权力。一般情
一、违反合同的附随义务救济的方式有哪些?违反附随义务的救济方式主要有两种,赔偿损失与解除合同。1、赔偿损失违反附随义务最主要的救济方式是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损当事人的利益损失。通常情况下是法律强制当事人给受害人一笔金钱。违反附随义
一、合同主要债务次要义务附随义务的规定是什么?主要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必要的注意义务。而合同的附随义务是相对于合同的主义务而言,是合同的标的、价款等主条款以外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
一、买卖合同规定的附随义务主要有哪些?(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2)关于说明义务(3)关于协助义务(4)关于照顾义务,债务人履行合同时,应以谨慎、诚实的态度照顾合同相对方及合中的标的物,辅助债权人实现给付利益。《合同法》第156条
一、商业合同附随义务的信息规定是否合理?商业合同附随义务的信息规定是合理,因为本身我们国家对于这样的一种附随义务的规定的话,就没有做出一个非常明确的约束,所以意味着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做出这样的一种约定的,因此只要他们双方都同意,那么就是合理的
一、附随义务定义是怎么进行规定的?附随义务定义是合同履行过程当中所应当履行的一个跟随主合同一起的附随的义务,并且我们国家现在关于负责业务,它并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法律的界定的标准,各个国家的立法也不存在着统一的答案。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
一、合约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
一、软件开发合同纠纷的诉讼状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
一、查封占有改定的规定是什么?查封占有改定的规定是双方必须要达成这样的一种关于交付方面的占有改进方式的意思一致,还有就是必须要上,让女人成为这样的一种直接的占有者,从而继续的可以占有这样的一种财产,当然法院如果要进行查封的话,也必须要有手续
一、动产质押不适用占有改定?动产质押不适用占有改定,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否则无效。创设质权的行为应当公示,公示是质权的生效要件。质物依其性质可以移转占有的,应当交付,不能以占有改定方式
一、物权法规定占有改定什么时候转移?在占有改定的情况下一般当买卖合同生效时自然所有权就会发生转移。占有改定构成要件:第一,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第二,让与人成为占有媒
一、现实交付与指示交付的区别包括什么?现实交付与指示交付的区别包括交付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前者指的是在现实之间将这个物品转移到他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但是后者的话是已经由第三方来实际的占有,而将这样的一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权利让与给他人。指示交付
一、股权转让能否适用占有改定?股权买卖不适用占有改定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是股权出让人丧失一部分股权甚或丧失全部股权以致丧失
一、物权法中特殊动产能否占有改定?特殊动产不适用于占有改定,在进行动产交付使用占有改定是有效的,在进行动产等物权进行设立、变更以及转让时是可以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来实现的。那么在进行占有改定时也是需要财产的出让人和财产的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保
一、最新出版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最新出版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一定要在双方当事人存在着出版关系的时候,签订这样一种合同,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明确的说明清楚,这样的一种合同它是标准合同条款是由国家法律当中基本所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包括不能够一搞两
一、和国外作者签订出版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和国外作者签订出版合同需要注意关于双方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必须要在合同当中说明清楚,比如说双方要关于这样的一种版权进行一个约定,还有就是报酬的支付问题,必须一次性来进行全款的报酬支付,等等事项要做出明
一、可撤销合同如何撤销方式是怎么样的?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是“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是“有权”而非“应当”,也就是说,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
一、个人买卖合同怎么写的?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石材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协议
一、无效合同的无效始于哪一天?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将导致该合同自始无效。所谓的自始无效,就是指合同
一、单位出资出版图书合同的规定是什么?单位出资出版图书合同的规定是单位出资和相关的作者签订这样的一种出版,并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是排除他人进行出版的权利的,不过在这种情况之下,是需要给著作权人一定的报酬支付的。图书出版合同关于专有出版的规定
一、解除出版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协商解除出版合同协议书甲方:(公司)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一)乙方于年月日入职甲方,甲乙双方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