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公司股权须具备的条件公司的股权由股东持有,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也就是说,公司不能当自己的股东。但是,《公司法》也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不同的公司的条件不一样,接下来就由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
公司收购公司股权须具备的条件公司的股权由股东持有,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也就是说,公司不能当自己的股东。但是,《公司法》也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不同的公司的条件不一样,接下来就由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
股东出资有哪些要求?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股东出资有哪些要求一、股东出资方式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有货币进行出资。2.实物。实物指有形物即能看
一、优先股的定义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优先股的定义。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普通股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种类的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2.优先分配利润。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票面
一、股权及股权强制执行的含义(一)股权的含义股权是公司这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各国立法关于股权的表述不是很一致,如日本公司法将之表述为“持分权”,我国台湾公司法则表述为“因出资而产生的权利”。此外,还有不少国家和地区在立法
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公司运行的透明度,2005年修订通过的新《公司法》第34条、第98条和第151条对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和程序作了更加详细规定,但知情权行使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严格地说,世界各国公司法的立法中并没有“股东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之和,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
中小股东之决议撤销权中小股东之决议撤销权在公司运营实践中,由于股东会实行资本多数决制度,中小股东往往难以通过表决方式对抗大股东。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任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常出现大股东操纵的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如何对公司少数股东(又称小股东)权益加以特别保护,是目前公司法理论界和实务中的一个较重要且热门的话题,本文在立足现行公司法的基础上对此作些探讨,并提出对少数股东权保护之公司法重构的一些粗略想法,以期能起到抛砖引玉之效。一、保护少数股东的法理
一个人成为公司股东后,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公司资产收益权,参加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这是股东的三项基本权利。资产收益权主要体现为股权分配请求权,也包括优先认股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发行公司债券,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一、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7年6月25日下发了文为《关于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的答复》(工商企字131号),该答复内容如下:“
新公司法中小股东权益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因当初立法时的疏漏,导致许多股东连这一基本权利都无法行使。本次《公司法》修改后,明确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拒绝提
股东资格这个大家可能会比较陌生,一般也就听过股东这个词,很少听到股东资格,那么与股东资格认定有关的文件有哪些呢,与股东资格认定有关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股东资格可否作为遗产继承。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一、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吗《
股东名册变更纠纷怎么办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股东名册变更纠纷,是指股权转让时股东名册没有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导致股东无法依据股东
未出资的股东资格是否应认定?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未出资的股东资格是否应认定当前理论界和实践中的不同观点及做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构成要件,理论上目前仍然存在较大分歧。一般而言,法院在认定股东资格时,需要考
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都有一定的个查阅权,这是必然的。但是,您是否知道股份有限公司和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是否相同呢?接下来就由若悠网小编就为您整理出相关的知识,供您阅读,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股东知情权股东知情权
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管理有哪些参与方式?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管理的参与方式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这个记录要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确认记录所记载的内容。股东
退市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议题。纵观国际上成熟资本市场的发展经验,完善的退市机制一直都是成熟资本市场的必备条件,市场有进有退才能保证市场的活力。退市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议题。纵观国际上成熟资本市场的发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一债转股企业的选择及方式债转股即债权转股权,就是指国家通过财政拨款注资组建专业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投资主体,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承购将原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贷款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国家
相比于是否创办公司、与谁合作创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分配应是下位的概念,因此修订后的《公司法》注意到上述问题,赋予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分红、优先认股及表决的权利。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
文章由华律小编为大家介绍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在其他部门法中的适用限制与扩展相关知识,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制度设计的根本理念是为个案中债权人权利实现提供司法救济,以对失衡的公司利益关系进行事后规制,实现法律公正、公平的价值目标,希望能够对你有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
新公司法为限制大股东权利的相关制度1、“资本多数决“的例外“资本多数决“作为公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被广泛接受,但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简言之,如果公司的小股东有足够的谈判能力则完全
公司股东出资瑕疵问题一直是公司领域比较多发的问题,实践中的出资瑕疵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未足额出资。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首次出资额不足20%,或两年内没有缴纳剩余的80%,这就构成股东未足额出资;2、出资评估价值不实。即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
在股东大会采取资本多数决定的原则,小股东在公司中总是处于脆弱的地位,其权利时常会受到来自大股东的侵害,而法律则应当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机制,以实现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各国公司法对此都有所认识,并为此建立相应的法律机制,以在最大程度上防止大股东对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