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登记离婚这种途径实现离婚,需要得到国家相应机关的认可,才能产生既定的法律效力。那么,要想通过登记离婚这种方式实现离婚目的的人需要到哪个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呢?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
通过登记离婚这种途径实现离婚,需要得到国家相应机关的认可,才能产生既定的法律效力。那么,要想通过登记离婚这种方式实现离婚目的的人需要到哪个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呢?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
判决离婚与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关于这个问题若悠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下关于这个问题的资料,如果你想知道关于判决离婚与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请跟着小编一起往看吧,马上为你解答,跟上若悠网小编的步伐一起往下看看吧。一、判决离婚和调解离婚有什么
有些人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原来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就悄悄的将离婚的财产才转走了。但此时婚已经离了,法院也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了,那么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否可以撤销?有没有挽救的方法呢?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否可以撤销?
在婚姻家庭中,遇到夫妻离婚是很常见的情况,但是对于在进行强制离婚的时候我们也需要了解清楚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强制离婚能分财产吗?这是需要大家从下面的内容中来看。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强制离婚能分财产吗强制
现在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而且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越来越多了,人们对于离婚这件事也没有向以前那么大的恐惧了,那么怎样离婚呢,离婚要写离婚协议书吗,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离婚要写离婚协议书吗”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带上各自身
核心内容: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条件是如何的?下面,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及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律知识,仅供参考。【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1、两周岁以下
黄某与施某1977年年登记结婚。1997年12月黄某以开饭店为由向陈某借款5万元。2000年12月陈某起诉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黄某归还欠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2万元,并于2001年2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与此同时,在2001年2月12日,施某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而后者是好聚好散,纠纷也比较少。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否再要回来?有什么法律依据?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了相关知识。案例介绍:王某与李某自愿到县民政局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
如果他人想要离婚,如果我们要进行离婚的话是否一定先进行离婚调解?如果在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相关的流程是怎样的,在进行诉讼离婚的时候法院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案
一、关于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破裂的,无过错一方有权基于法定的情形要求有过错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其最直接的作用,是通过对无过错方给予经济赔偿,惩罚另一方的过错,另从制度效果来看,对无
案情:2003年李某(男)与张某(女)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10年李某与张某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离婚,2012年张某以离婚协议的签订存在欺诈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李某与张某的离婚协议。分歧: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
【案情】刘某与朱某因性格不合于2003年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就一处房产的归属进行了划分,约定房产归刘某所有,但如果以后刘某意外死亡,不管是否另成家了,该房产都要归朱某所有。两年后,刘某和朱某都先后再婚。2012年8月9日,刘某因突发哮喘病
我与妻子张某于今年五月结婚,七月份在检查身体时发现妻子张某已怀孕4个月。在我一再追问下,张某承认婚前与前男友曾发生性关系并导致怀孕。我认为张某没有对我尽到忠诚义务,于是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张某不同意离婚。请问:法
导读:一方不承担抚养费的约定,应以不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前提。为使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法律赋予了子女特别的权利。本案中的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约定一方不承担抚养费,离婚后离异的另一方以条件变更无法维持小孩的抚养费为由以小孩的名义向
【导读】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作为侵权损害赔偿的一种,其构成要件与侵权损害赔偿构成要件相一致。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如下:1、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所禁止而实施的作为或不作为。违法行为作为构成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离婚时如何处理债务问题?属于婚前个人债务的应如何处理?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又应如何处理?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任何一方应负连带责任。接下来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
导读: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来判定。主要会运用在走法律途径来决定房产分割的情形。那么离婚时房产要怎么分割呢?其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点:1、自愿协商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那当我们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今天,若悠网的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法律对离婚调解制度是如何规定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这方面能对你有所帮助,必要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
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就好办,到民政局进行协议离婚,协商不好就只能诉讼离婚,那么怎样提出诉讼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关于怎样进行诉讼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怎样进行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快递调解”离婚案件应注意的问题随着审判实践的不断深入,调解机制也不断完善,“快递调解”已成为一种较为广泛运用的调解方式,特别是基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针对被告同意离婚但因身处外地不愿回来应诉,法官经常会主要采用电话沟通加全程快递送达的方
核心内容: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下面若悠网编辑详细为您讲解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的确定标准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
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比如,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为产权的房子里。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
离婚该怎样办理离婚,是指配偶在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离婚的形式有两种:一为协议离婚,一为诉讼离婚。(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登记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后果达
股票的约定和处理。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
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到公司股权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作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收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