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虽说只有这么几个字,但是真正在实践中分割起来却是很麻烦的。涉及到房产的性质以及登记在哪方名下。若悠网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离婚房产分割八大问题法律实务。离婚房产分割八大问题法律实务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
离婚房产分割,虽说只有这么几个字,但是真正在实践中分割起来却是很麻烦的。涉及到房产的性质以及登记在哪方名下。若悠网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离婚房产分割八大问题法律实务。离婚房产分割八大问题法律实务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
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共同由于的房产争执不下,后来就讨论将房子划到孩子的名下,将自己拥有的一半房产转让给孩子。既然将房子转让给了孩子,就需要去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如何办理夫妻离
起诉离婚是需要法院进行判决,在法院判决了离婚的结果之后,当事人也希望能够根据这个结果尽快的办理相应的手续,终结掉两个人纠缠的婚姻关系。但是在离婚判决之后双方的手续又迟迟没有去办理。听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一、离婚法院判决后有效期是多久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一方为了多得财产,会对财产进行隐匿转移,那么对方有转移财产意图但尚未开始转移怎么收集离婚财产转移证据?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对方有转移财产意图但
在这个离婚率越来越高的时代,法律武器对于保护个人利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更是相当重要,那么无过错的一方怎么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呢?以下就是若悠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一起探讨。无过错的一方怎么提出离婚损害赔
协议离婚的详细解读一、协议离婚制度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
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这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造成的。现实中,不少人都想了解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离婚赔偿,针对这个问题,若悠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离婚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
提出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离婚的条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那么,想要离婚怎么办呢?办理离婚需要履行哪些手续呢?怎样提出离婚申请呢?关于以上问题,若悠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离婚有两种形式:1、登记离婚(通称)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
一、协议签订后,未成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
丁先生与何女士2002年协议离婚,双方当时约定,11岁的儿子小丁由何女士扶养,双方共有的一套住房归儿子所有,但当时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今年,已成年的小丁准备结婚,他要求父母亲将赠与自己的房产正式过户至自己名下,但遭到丁先生的反对。问,父母离
有为数不少的当事人向笔者咨询,协议离婚后,对方不按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来履行,该怎么办?在此,笔者谈几点认识,以解除广大读者在这方面的疑惑。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
当今社会,对于现实生活中,许多纠纷都需要法院帮助。如果离婚财产协商不成,将会有法院进行判决。但很多人或许不知道法院判决离婚房产的使用权是否可以出售?那么,接下来若悠网淄博律师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法院判决离婚房产的使用权是否
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那么当事人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后,到底是否需要再办理离婚证呢?1、什么是离婚判决书?什么是
离婚财产分割主要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怎样的呢?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请大家阅读下面若悠网的文章了解!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具体分割的内容,如下: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
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分配时,有些人不知道另一半将财产转移走了,导致自己分配到的财产少了很多。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的这类行为,于是就会对分配到的财产进行反悔要求重新分配。那么,离婚财产反悔有效时限是多久?若悠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离婚财产
【案情】2006年年底,徐某与陈某相识,步入婚姻的殿堂。2007年7月丈夫发现自己有乙肝,尽力治疗后未见好转。2008年的时候,陈某的乙型肝炎反而转为了肝硬化早期。得知陈某患有乙肝后,徐某的父母便非常担心:“和一个乙肝患者朝夕相处,女儿万一
由于我国实行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因此父母离婚常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争议,父母对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时有无章可循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介绍一下相关处理父母对孩子抚养问题的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恋爱、结婚、离婚是男女双方自愿的事情,法律保护公民婚姻自由。如果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恐怕这个婚还不太好离,怎么回事?案例张某(女)与李某(男)2003年登记结婚,次年育有一子,因感情破裂,双方均同意离婚
离婚诉讼中的几大管辖问题一、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
最新婚姻法对离婚条件有哪些规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
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成了必然的选择。婚姻中的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债务如何承担都是首先面临的问题,签署离婚协议是我们首选。那么,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呢?签订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呢?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一套完整的协议离婚程序包括几大步骤:申请、审查和登记。(一)申请申请是当事人将其离婚的意思表示呈送婚姻登记机关的行为。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则因城市和农村的划分面有所区别,一般说来:婚姻登记管理在城市必须集中到城区民政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
夫妻在离婚时会作出一些约定,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有些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这类约定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当对方违反这类约定时,也无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
对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立法的建议: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应当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使得能够依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认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呢?接下来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1.认定
在现实社会中,当婚姻遭遇婚外情后,夫妻双方无法再继续生活,想要离婚时都会想到要收集相关证据便于起诉。那么,婚外情如何收集证据呢?同事也考虑起诉离婚考虑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对方有婚外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若悠网离婚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