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又称婚姻的解除。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那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分别都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要注意的要点是:1、离婚的主体必须是夫妻双方的本人。离婚涉及身份关系的消灭,体现的是夫妻双方本人的
离婚,又称婚姻的解除。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那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分别都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要注意的要点是:1、离婚的主体必须是夫妻双方的本人。离婚涉及身份关系的消灭,体现的是夫妻双方本人的
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离婚诉讼程序的步骤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
民事起诉状原告:______,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住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被告:______,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住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诉讼请求:1、请求与被告离婚,解
离婚的时候选择诉讼离婚那么只需要一方感情破裂就行了,对方失踪的情况建议进行诉讼离婚,而且这个失踪的时间比较久才行,如果时间不够无法满足相应条件。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一方出国失
在父母离婚之后,双方最关心的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对于双胞胎家庭来说父母离婚一般情况下都是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那么这样还需要再支付抚养费吗?对于这个问题,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如何给双胞胎孩子抚养费法律怎
起诉离婚应该要提供的证据: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2、提供婚姻基础
自己的住房需求,甚至是投资需求。这些负债房屋给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笔者试从婚前、婚后举债购房两个角度阐述自己的观点。在此,笔者需强调的一点是,本文中提及的房屋仅限于当事人居住的住宅用房,而不涉及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房屋。一、
问: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由什么决定?双方经济状况不同会有多大影响?答:一位女当事人来咨询时非常绝望,她是外地来沪打工人员,没有住房,而孩子父亲是上海人,有住房,工资收入很高,孩子刚刚十五个月。她想提出离婚,但又担心因为双方经济条件悬殊而失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出于共同意志而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这类离婚请求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在准予登记前需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一是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这是确定准予离婚的最根本的条件;二是双方对子女抚养教育已有适当安排,如子
[案情]周某与高某(女)于2006年5月登记结婚,小孩出生后双方筹资承包一百货门市部,周某负责经营,高某在家照看孩子。后来,周某以晚上看店为由经常不回家居住,双方为此经常发生争吵。高某感到夫妻感情恶化,便提出离婚,周某表示同意。2008年3
1、办理流程当事人出示证件、证明→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登记(颁发《离婚证》)。2、收费标准无提交材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格式)3、办理地点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4、办理时限承诺时限:当场办理5、相关政策《婚姻法》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
配偶在服刑,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民诉法第23条第(四)项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配偶是军人,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精神,此
房屋作为特定的不动产是每个家庭最为昂贵的消费品之一,为购买和装修房屋往往会耗去一个普通家庭多年辛苦积攒下来的所有积蓄,甚至还会因购房而大量借债。因此,离婚时的房屋分割问题是当事人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什么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而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例外的是该债务是为了购置财物、修建房屋,而这些财物
军人的婚姻受到法律的保护,军人想要结婚、离婚都是需要向国家打报告,并不是他们想要结婚就能够马上结婚。军人的婚姻失败了想要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它,那么,军人起诉离婚要到部队开证明吗?若悠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军人起诉离婚要到部队开证明吗“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解除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假离婚受法律保护吗?1、假离婚有哪些类型?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
关于离婚时财产未分割的知识你都了解多少?在此若悠网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知识进行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其次小编也将会为大家带来关于离婚财产的知识。离婚时财产未分割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
什么是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农村住房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拆迁以及拆迁补偿是现在房地产市场最常见的事情,而农户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了,因为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也出现了很多纠纷。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拆迁补偿的相关问题。什么是产权
婚姻不易,离婚需谨慎!但似乎现在的夫妻对婚姻越来越不珍惜,离婚的人也越来越多,离婚成本也变得越来越高,诉讼离婚也变为了家常便饭。下面跟若悠网小编一起来了解诉讼离婚收费标准吧。一、诉讼离婚中的律师费:目前,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所差异,因
法院起诉离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
现代意义上的诉讼离婚制度,产生于欧洲。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用法律取代了教会对婚姻的管辖权。婚姻被看做是民事契约,国民既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权利。但同时也认为对离婚应当严加限制,只有在符合法定离婚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依照诉讼程序请求离婚,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标准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
根据房屋的产权特点,以夫妻共有房屋、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家庭成员共有房屋、夫妻共有的“部分产权房”或尚未取得产权房等四种情况来分析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1、夫妻共有房屋。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和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