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权抵押权质权的顺序留置权处于优先顺位,抵押权和质权的清偿顺序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进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
一、留置权抵押权质权的顺序留置权处于优先顺位,抵押权和质权的清偿顺序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进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
一、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受偿顺序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
1、占有权置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法定成立条件,因而,留置权一经成立,留置权人就当然享有继续占有留置物的权利。留置物的占有权是留置权物权性的具体表现。2、留置物孳息的收取权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
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
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
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能够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能够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能够依法拍卖或
(一)设立的条件不同。留置权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抵押权由当事人自由设定,依双方当事人合意而发生,属于约定担保物权。(二)标的物的范围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而抵押权的标
1.折价。折价是指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协议确定留置财产的价格,留置权人取得留置财产的所有权以抵销其所担保的债权。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但必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就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法。2.拍卖。拍卖
1、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
1、原材料由定作人提供,由承揽人加工、定作的,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的义务,其因履行这一义务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应归提供材料的人,即定作人。如果有证据证明承揽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定作人行使法定解除权并
一、行纪合同能够行使留置权吗能够行使留置权。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行纪人对委托人有报酬请求权,即使双方未约定报酬的亦然。如果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一、行纪合同能够适用留置权行纪人享有留置权。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此时行纪人对占有委托物品享有留置权,并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价
一、行纪合同能够留置权吗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行纪人对委托人有报酬请求权,即使双方未约定报酬的亦然。如果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享有留置权
一、行纪合同不能够产生留置权吗行纪人享有留置权。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此时行纪人对占有委托物品享有留置权,并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留置物
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如下: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
一、留置权房东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行使?房东留置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押金上:1、房屋被损坏2、房屋家具被搬迁3、该付的费用被拖欠等。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一、行纪合同行使留置权吗可以行使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可以对委托物行使留置权。《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
一、行纪合同能发生留置权吗行纪合同能发生留置权,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行纪人对委托人有报酬请求权,即使双方未约定报酬的亦然。如果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行纪合同怎么行使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可以对委托物行使留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
一、行纪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权吗可以行使留置权。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行纪人对委托人有报酬请求权,即使双方未约定报酬的亦然。如果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一、民法典的留置权的实现是怎样的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权的实现】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
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留置权吗?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留置权,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是: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债权清偿期届满;3、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统一法律关系,企业
一、民法典行纪合同如何行使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可以对委托物行使留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