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广海法深字第30号原告:广州海上救助打捞局。住所地:广州市滨江东路536号。法定代表人:赵家麒,局长。委托代理人:李千勇、向哲子,广州海上救助打捞局职员。被告:大连顺诚船务有限责任公司。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