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责任项目及限额包括:①死亡伤残赔偿(投保机动车有责的,赔偿限额为11万;无责的为1.1万),赔偿项目包括“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
交强险赔偿责任项目及限额包括:①死亡伤残赔偿(投保机动车有责的,赔偿限额为11万;无责的为1.1万),赔偿项目包括“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
有很多私人公司不愿意和劳动者签订合同,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从用工之日起就构成了劳动法律事实,是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上对此是怎么分类的呢?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法律事实的分类及其他一些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劳动法律事实
跟单位是属于劳务派遣关系的话,双方肯定是需要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只是有很多人会对于劳务派遣协议中的法律关系不是很清楚,担心签订了的劳务派遣协议是没有相关的法律关系而造成麻烦。若悠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劳务派遣协议中的法律关系是怎么样的准
最新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的相关内容作出了规定,但由于还有不少人对这方面不太了解。今天,若悠网小编就整理有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进一步掌握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法第五章对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
在我国诉讼可大致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的诉讼也越来越多,诉讼中会涉及到相关的物品,这些物品有证件、财物、货物等等,那么在诉讼期间,对于货物的处理法律有什么规定呢?若悠网为大家解答。一、诉讼期间,对于货物的处理
合同债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债权占了债权中的一大部分,所以合同债权极为重要。那合同债权的法律界定是什么?,我想这是我们必须要弄清楚的东西。以下是若悠网小编对于该问题的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
一、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欺诈1.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合同欺诈行为就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根本没有履行能力。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以法人及其他组织为一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中间,主要表现
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看,自群婚制开始,便由窄至宽地排除一定亲属间的婚配。现代各国法律,大都规定了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1、禁止近亲结婚的理由(近亲不婚规范的形成和发展,是人类在婚姻生活中对自然规律不断加深认识,婚育经验不断丰富,伦理观念不断加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离婚时孩子的归属问题是设立了相关法律进行保护的,所以说在孩子抚养的判定方面也应该遵循法律,以下内容均为若悠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法律是怎么判孩子归哪方养的相关内容,希望以下内容能为您心中的疑惑找到答案.怎么判孩子归哪方养(一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下面若悠网小编将为
法律对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
离婚子女抚养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
监护人就是对未满十八岁的孩子具有监护权的人,普通的监护人就是自己的父母,如果特殊情况的可能是自己的外公,外婆,甚至哥哥或者姐姐都是有可能的。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监护人要履行的监护职责根据《民法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每当两个人生活不下去离婚的时候,就会牵扯很多出很多问题了,特别是婚后有孩子的家庭,离婚过后更是麻烦,什么争夺孩子抚养权之类的,以及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在大多数人看来孩子跟哪一方姓就是哪一方的人,那么法律对变更子
涉及探视权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监护权变更法律程序有哪些?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监护权变更是当代社会中的一种常见现象,但是很少有人了解,监护权变更的法律程序到底有哪些?若
当今社会,夫妻离婚后争论的焦点往往在于财产的争夺。涉及到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问题。那么到底什么叫婚前财产,婚前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如何认定哪些是婚前财产呢?若悠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信息。关于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
对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债权保全的风险及其防范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
对于管辖权异议的成立,不仅仅是当事人提出就可以成立的。当事人只要认为受理诉讼的法院或将其诉讼案件移送受理的法院没有管辖权的时候,就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是管辖权异议的法律后果我国也应该有法作为参照。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对管辖权异
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和例外1、一般地域管辖,即根据当事人住所地与人民法院辖区之间的关系所确定的地域管辖。确定原则—“原告就被告”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常人生老病死是不用法律宣布死亡的,只需要家人安葬就可以了。需要宣布死亡的情况,一般是在宣告失踪之后,在法定时间没有回来的人,应要求,可以宣布死亡,还有就是从事国家特殊职业的人,死亡之后要宣布死亡。那么宣告死亡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下面就让若悠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但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因为一些问题会产生一些债务债权问题,特别是在一些企业中,债务债权是一直都存在的,那么对于一些债务没有按时偿还的,有些人就会进行诉讼,下面若悠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用一下关于债权债务申请执行期
想了解债务人破产申请书相关法律知识吗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是指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或者企业清算委员会,向该企业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宣告其破产还债的法律文书。债务人破产申请书相关法律知识还有哪
离婚案件被告不愿意或不能出庭的原因很多,比如:被告不愿面对原告,或不敢面对原告,或人在外地不方便出庭等等,那么法律是否允许被告不出庭呢?答案是肯定的,但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方能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