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人分公司可对外签合同吗?可以签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
一、非法人分公司可对外签合同吗?可以签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
一、法人无偿借用车辆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甲方:乙方:由于乙方为甲方的股东(或管理员),为方便甲方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现乙方将自有车辆(车号:***,以下简称“该车辆”)无偿借给甲方使用,双方一致同意以下协议:(一)合同时限:乙方无偿将该车辆借
一、法人租车给公司无偿使用合同最长多久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法条释义】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
一、特别法人非营利法人的区别是什么?区别主要在于法人的适用不同,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
一、一个人的股东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
一、民法总则规定哪些属于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具体解释如下:第九十七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
一、法人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是存在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
一、法人股东参加股东会的手续有什么?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但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如果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
一、法人无偿租房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哪些?甲方:XX乙方:XX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房屋无偿使用,使用协议。第一条:房屋坐落、权属、面积甲方承租位于,该房屋租用面积xxxx平方米。第二条无偿使用期限本无偿使用协议的无偿试用期限为《商铺租赁合同》
一、法人变更股东逃债怎么办?遇到股东逃债的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追讨债务,如果股东不偿还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股东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
一、企业名称法人股东能不能一起都变更?可以一起变更,但是必须经过股东会议决议才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形成了任命新法定代表人的决议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新法定代表人取得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并产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效果。
一、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哪些属于特别法人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具体解释如下:《民法总则》第九十七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
一、特别法人包括哪些组织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具体解释如下:《民法总则》第九十七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
一、特别法人包括哪些人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具体解释如下:《民法总则》第九十七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一、民法总则特殊法人包括什么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具体解释如下:《民法总则》第九十七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
一、申请标准版权是法人作品还是职务作品?是属于职务作品;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
一、法人股东股权转让交增值税吗?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不过并不是所有股权转让行为都,要缴纳增值税,个人和个体户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增值税。任何持股主体,转让未上市公司的股权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只有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作为持股主
一、刑事案件中法人机构能作证人吗?刑事案件中单位和法人不能作为证人,证人必须是自然人因为单位不能象自然人一样感知案件事实,因此不能成为证人,单位出具的材料只能作为其他形式的证据(比如书证)只要不是作为证人证言就可以了但是在民事诉讼
一、捐助法人属于特别法人吗?不是。我国民法总则中包括了法人、自然人和非法人,法人其中有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殊法人,而特殊法人是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是基层民众组织。依照《民法总则》92条的规定,捐助法人是非营利法人的下位概念,指具备法人条
一、公司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是什么?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
一、股东与法人的协议怎么写?股东各方:甲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丙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设立的公司名称
一、交通事故法人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
一、分公司法人对外签订合同有效吗?一般是有效的,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
一、法人股东的股东会决议如何作记录?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状
一、法人犯罪有刑事责任吗?是有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有别于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是指由于法人实施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以违法行为为前提,以法律制裁为必然结果。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追究法律责任、实施法律制裁,是国家专门机关(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