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吗《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
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吗《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
近几个月人们对离婚案件开始有空前的关注,原因之一就在于“王宝强离婚案”,它调动了全国各地网友的积极讨论,也让民众认识到了诸多关于离婚的法律之一。在诉讼离婚中,被告方在证据准备不足的情况下,离婚案件被告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吗?离婚案件被告可以申请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年12月13日法(民)发〔1989〕38号(1989年11月21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若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
婚后患上精神疾病,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吗?是维持还是解除?下面华律小编将为您分享相关知识,欢迎阅读!戴某花(女)与李某清(男)于1993年2月23日按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6月2日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11月4日生一男儿;1996年3月17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应当从当事人主义出发,充分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权和隐私权,进而保护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普遍适用的是公开开庭制度。不经当事人申请并经法官根据案情自由裁量,一律进行公开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针对目前咨询比较多的就是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若悠网小编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为大家做如下总结。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权如何处理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
提示:现在夫妻离婚中,许多城市的夫妻离婚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农村的夫妻离婚,对于男孩还好,对于女孩夫妻双方都不愿意对其进行抚养,这是一个需要改观的问题。因此针对许多朋友提出的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特找了这个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虽然颁布是在19
离婚案件中孩子探望权的处理:一、协议优先原则对当事人通过协商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对其协议的内容予以审查认定,并作出判决。如双方当事人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探望时间的确定方面,探望的时间太多或太少均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
一、夫妻财产制度:共同共有制、约定财产制、特定财产的个人所有制。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一)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为进一步规范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的执行程序,统一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
关于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2014年1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508次会议通过)一、执行依据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的案件,应当如何采取执行措施?答:执行依据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指夫妻一方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会对于财产、债务等等进行划分,有些人说自己在婚后付出很多,比如花钱买了各种各样的东西,现在离婚了对方应该要承担一半花费。但经过调查这些花销是假的,离婚案件中假造花销的处理怎么做?下面若悠网离婚律师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怎么处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某一行政行为的损害,而提起的关于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诉讼。我国商标案件的行政诉讼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而进行的。(1)商标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
江苏一纺织公司称,1998年起,一直与杭州嘉润贸易有限公司有布料买卖业务,到2003年4月,嘉润公司已拖欠货款65万余元。纺织公司催讨无果,不得已诉至法院。判决下来,嘉润公司理应支付货款,该公司发起人黄某负连带责任。可万万没想到的是,案件执
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那么,执行案件回转适用刑事案件吗?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执行案件回转只适用
非诉案件的执行有哪些特点第一,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而非行政机关。第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根据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执行标的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指向的对象。由于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经过行政诉讼,因而其执行有别于人民法院
有很多因为继承产生的纠纷产生纠纷之后,如果不能够协商解决的话是可以在法院进行解决的,那么因为继承产生纠纷追加原告是否需要缴纳诉讼费?诉讼费是根据什么来进行缴纳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继承案件被追加
我们都知道往往通过在法院申请诉讼所得到的裁决结果,一般是最为公正也是最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在审理过程当中,法院和相关司法机构不可避免的会调用到许多资源这当然不是免费的一般案件在受理的时候需要相应的受理费。那么案件的受理费怎样由被告和原告承担
在一个案件中,一般只存在这一个原告和一个被告,一般不存在其他的人员呢如果说还涉及到第三方人员的话,可不可以作为原告起诉这个被告方,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案件第三人可作为原告起
在很多的案件中,对于审理判决之后已经进行了执行,那么原告是否能向法院进行撤诉呢?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很重要的法律规定,大家需要依照法律来进行处理,才能知道能不能进行撤诉。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案件已执行原告可
在很多的诉讼中,对于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进行再审。那么在进行再审案件的时候能不能进行增加被告呢?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很多人对于这点没有清楚的了解,不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是什么。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再审案
解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1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24日起施行。(20
每件10元至50元;财产总额超过10000元的部分收1%。
某类诉讼案件无法及时联系到当事人,采用其他的送达方式也将传票或开庭通知书给退回来后,迫不得已就会采用公告送达这一方式。那么,公告送达的案件一般开几次庭?今天若悠网小编就公告送达的开庭知识为大家做详细介绍。公告送达的案件一般开几次庭?这个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