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的主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出资成立的,股东取得股权后,有权取得公司利润分红,股东也可以对股权进行转让,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收购股东股份情形?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收购股东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的主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出资成立的,股东取得股权后,有权取得公司利润分红,股东也可以对股权进行转让,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收购股东股份情形?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收购股东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办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大家平时在外面看到的公司类型,其实都是属于的有限责任公司,当有限责任公司出现了,资不抵债或者是严重亏损的情况下的话,可以申请破产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限责任公司允许破产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经济下滑带来的影响,很多企业出现经营上的困难,营收的下属对企业债务的偿还造成巨大的压力,因债务造成破产的企业比较多,那么有限责任公司面临倒闭没钱还欠款怎么办?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有限责任公司面临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川民终字第237号上诉人(一审被告)成都益能达高能电池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文家乡蛟龙工业港B区29座。法定代表人林刚,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少哲,四川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概要(具体条款以相关资料为准)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
在我们国家,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进行清算的,那么进行清算的通知和清算的公告,债权登记有怎样的规定?需要在多久之内处理好?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限责任公司清算通知与清算公告债权
股权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即股东将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二是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即公司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从各国或地区公司立法的规定看,无论何种类型的公司,股东的出资均可转让,但因公司的性质不同,法律对股东出资转让
一、什么是公司设立?公司设立引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按照下述原则进行: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
有限责任公司,指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越来越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济民四初字第17号原告:汶上县金利达糖酒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汶上县英雄路中段吉市口南。法定代表人:孙传亮,经理。被告:四川五州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一环路南
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权益如何保护我和我的朋友投资了一家公司,占了20%的股份,我是公司的监事,我的朋友是董事,投资时,大家谈好我和我的朋友可参与管理,监督财务,并作出董事会记要。可投资一年多来,我们非但无法参与公司管理,而且连基本的知情权也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它事关股权结构的变化。我国现行《公司法》做了具体规定。但问题是:一方面,该法条本身彰显粗陋简单,理解上易生歧义;另一方面,随经济的发展,时间的推移,现实中出现了许多新的转让现象。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除外。因此,分配红利是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的主要内容。但实践中,公司的大股东通常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和资本多数决定原则,导致中小股东长期无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不断扩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的名义对外投资的情况也逐渐增多。投资财产由于具有特殊性,涉及法律体系范围广,多半有共权和私权的冲突,处理起来较为棘手。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投资性的共有财产,已成为审理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股权额记载于股东名册”,这条规定为通常所称的公司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很常见的一类公司,是指以公司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时候一般由股东出资,并经工商管理部门确认如实出资后对股东进行登记,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有发起人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有限责任公司有发起人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1)无民事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结合实践的需要,增加了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权的条文。该法在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
社会中有很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也是会有股东的,那么这个时候开股东大会的程序和规定是怎样的?应该由谁来进行召开?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的程序性规
1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当初在公司注册成立时,已经缴纳了出资额,他就无须再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了即使将来公司解散了.他也不必再承担什么债务责任,现实生恬中,有许多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后,债权人到法院起诉开办公司的股东,要求
[案情]原告聂元祖,男,农民。被告远安原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宜昌远安化工有限公司。案由: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原告自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以来,先后在其房前开挖水塘养鱼,屋后垦荒种植柑桔,在房屋周边散乱栽种有其他果树和经济林木,另有粮田、菜园
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