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权人死亡实现债权的方法有什么抵押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按照抵押合同约定实现债权。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
一、抵押权人死亡实现债权的方法有什么抵押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按照抵押合同约定实现债权。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如下: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因有什么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减资的原因如下:1、公司资本过多。原有公司资本过多,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
一、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有什么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仅造成轻微财
一、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有什么后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后果就是不用支付利息。因为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的利息可以约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
一、无效借贷合同有什么情况无效借贷合同的情形:(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
一、抵押方式有什么抵押方式有:1.共同抵押,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2.动产抵押;3.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4.财团
一、道路交通标志有什么道路交通标志有:警告标志,警告车辆和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指令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的
一、租房定金和押金退还的规定有什么租房一般不使用定金,而使用押金。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收取的租房押金应予以退还,造成损害的可以押金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民法
一、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的组织机构有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二、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
一、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什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
一、在诊疗护理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什么在诊疗护理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存在过错,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良后果;2、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
一、公司出资的规定有什么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如下: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
一、房屋买卖签订阴阳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房屋买卖签订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有:阴阳合同对外的一份一般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不属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应作无效处理,一并面临行政责任风险。避税情节严重的涉嫌逃
一、债权转让协议有什么无效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责任有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付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
一、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惩罚有什么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惩罚: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
一、交通事故车损涉及到的赔偿有什么?交通事故车损涉及到的赔偿有: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
一、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什么民间借贷活动中,当事人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写清借款事由,借条上须注明借款用途;借款合同中要约定合同履行地为债主常住地;须注明资金实际支付方式和支付情况;最好让借款人手写借
一、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什么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
一、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有什么后果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的后果是: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因辞职所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部分。劳动者如果需要辞职的,应当提起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保障用人单位
一、拖欠工资有什么行政处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当给予相应的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购买风险有什么小产权房一般就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进行建设的房屋,其建造期间未办理相关的证件,也未缴纳土地出让费等费用,其产权不完整,部分小产权房拥有乡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所以也
一、法院进行公司清算有什么作用呢法院进行公司清算的作用如下:1.全面处理破产公司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2.加快市场流通、3.减少民事主体矛盾等。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
一、共有房屋有什么表现形式共有房屋的表现形式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基于当事人的共同关系而发生,产生于婚姻家庭领域及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公民之间,主要类型为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