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的案件中,关于如何对房屋进行分割或处理的问题几乎均有涉及,由于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主要财产,同时作为不动产又有其特殊性,因此对房屋财产的分割和处理问题有必要加以研究和明晰。下面让若悠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离婚与房屋财产的分割处理
在夫妻离婚的案件中,关于如何对房屋进行分割或处理的问题几乎均有涉及,由于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主要财产,同时作为不动产又有其特殊性,因此对房屋财产的分割和处理问题有必要加以研究和明晰。下面让若悠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离婚与房屋财产的分割处理
房屋中介是非常多的,房屋中介的主要业务范围是进行房屋的买卖、租赁等,但房屋中介并不是房屋买卖与租赁的主体,只是进行居间的服务,那么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中介
合同订立以后,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就需要履行各自的义务了。但是有的一方当事人可能会违约,这时候自己是可以要求当事人继续履行的。但是有的合同可能已经不适用继续履行了,有的朋友就会疑惑,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能否解除合同?下面,若悠
在很多时候,我们可能会想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买卖房屋合同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附件,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对附件进行修改?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能否修改房屋买卖合同
河北雄安新区是国家新设立的一个国家级的新区,所以很多人看到这样的情况,对雄安新区的楼市价格进行哄抬并夸大宣传,造成该地区出现严重的炒房行为。那么在雄安新区购买无五证的房屋受法律保护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各位读者进行解答。一、雄安新区的设立中
广告是为了更好的促销自己产品,所以低价格或者各种实惠吸引着人们的眼球。但是在这其中也隐含着各种危险隐患。如果不仔细留意观察,很有可能就是一个陷阱。一套房屋的价格有的是一些人拼了大半辈子才得到的,假如遇到了被欺骗了的情况会怎么样呢。小编在这里
关于征收部门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力、征收部门的实力等因素的不同,征收补偿也有所不同,但还有一些可遵循的法律规定。使用住宅小区作为办公场所的房屋的征收补偿按照住宅房屋进行补偿,除此之外还需要另外给予适当补偿
颠倒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屋权属证书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登记簿只是房屋权属证书的档案。下面若悠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屋权属证书就
1、房屋抵押合同是以房屋作为标的物的抵押合同,其抵押合同的标的物不能转移地点,地理位置和门牌号确定,房屋为房屋所有人或原使用人占有和使用;2、房屋抵押合同是一种要件合同,房屋抵押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双方必须到房管部门为理登记手续;3、房屋
房屋这些财产都是可以通过财产赠与的方式给对方的,一般的房屋赠与都是属于无条件的,对于这种情况得到的赠与房产是否在法律中是属于二手房的买卖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房屋赠予算二
二手房买卖纠纷不断、陷阱重重,很容易造成购房者的经济损失。我国法律规定下,不能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房屋又有哪些呢?下面就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为你总结的相关的信息吧。什么样的二手房不能买卖?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呢》第六条的规定,以下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由于租赁的房屋,承租人本身就对租赁的房屋没有所有权,因此在转租房屋时,有很多事项需要注意。实践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
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
租赁关系是比较常见的关系,承租人与出租人是需要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民事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是需要保障不动产的完整性的。那么,如果承租人出售房屋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承租人出售房屋的,
房屋进行租赁的,备案后才能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其租赁关系才受法律的保护。那么租赁房屋报城建的手续是怎样的?租赁房屋报城建的条件有哪些?租赁房屋报城建的材料需要准备什么?若悠网为您解答!租赁房屋报城建的条件一、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房屋拆迁的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拆迁补偿的对象包括在拆迁中因房屋拆迁而使房屋利益受到损失需要进行补偿的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那拆迁租赁房屋对承租人有哪些补偿方案呢?下面就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拆迁租赁房屋对承租人有哪些补偿呢第一
在生活中如果想要租赁他人房屋,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即可。但是承租人在租赁他人房屋时,需要注意你所租赁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所允许出租的房屋,否则将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如果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怎么办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子,就
我们通常所说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仅仅是指房屋所有权的优先购买权,目前我国合同法仅对房屋所有权的优先购买权进行了规定,并没有关于房屋使用权的优先购买权的有关规定。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具有以下特征:一、主体的专属性,即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优先购买权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
买房时,户型、地段都很满意,但收房时却发现房屋质量不合格,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并不鲜见。那么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呢?相信绝大多数的购房者都既不想委曲求全,也不想放弃已交付的定金等款项。此时,对于购房者来说,房屋质量不达标应如何维权呢?下面就和
如果生活中遇到已经交付业主适用的房屋,出现诸如漏水、开裂等质量问题。一旦业主碰到房屋质量问题,有权提出修复要求,并可根据合同寻求赔偿。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必定要写投诉书的,您知道房屋漏水投诉书怎么写吗?请看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以下内容。房屋漏水
很多人买房后,最担心的就是房屋质量问题。一旦房子出现如漏雨、裂缝等质量问题,就要对房子进行修理。那么,房屋保修期是多长时间?房屋的保修期又是如何计算的?房子过保修期了怎么办?什么叫做房屋保修期?我们都知道,购买大型商品,比如冰箱、洗衣机等家
房屋交付后,一些人才发现交付的房屋不像合同中说的,会有一些质量问题,以下是若悠网小编收集到的一些常见房屋质量问题,希望能让您在买房时多留心,感谢您的阅读。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一)楼体不稳定。主要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以及不均匀沉降导致
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然而有的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如何处理房屋质量纠纷了,或许还有很多人不了解,若悠网的小编为您收集了这些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