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险",不少人的理解就是出险后能够全部赔付,其实现实中其需要满足的条件相当多。首先在投保方面。足额投保,投保前预订好车辆的实际价值对后期的理赔非常关键,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基本按新车购置价格投保认可为足额投保,如非新车购置价,则视为不足额投保
"全险",不少人的理解就是出险后能够全部赔付,其实现实中其需要满足的条件相当多。首先在投保方面。足额投保,投保前预订好车辆的实际价值对后期的理赔非常关键,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基本按新车购置价格投保认可为足额投保,如非新车购置价,则视为不足额投保
就赔偿的数额,一般都是按照损失的实际大小来确定。但对某些赔偿数额的确定,我国法律却规定不是按照损失的实际大小,而可以是实际损失的两倍、多倍甚至十倍。那么哪五种情况,受害人可以多获赔偿金?下面就随若悠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哪五种情况,受害人可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共有两大类。第一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工伤是指劳动者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形,造成工伤的原因有很多,出现工伤的时候,就需要申请工伤的认定,认定工伤后就能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那么哪些情况属于工伤,工伤可以雇佣双方私了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哪些情况属于工伤1、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建立劳动关系通常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某些情形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有哪些情况呢,若悠网小编马上为您
教师自动离职的话,对于学生的上课以及学校都会带来影响的,所以一旦出现了自动离职的情况,对学校来说是一个不好的事情。教师自动离职后也应该要做个详细的说明,然后依法办理离职手续。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介绍教师自动离职情况说明范本。教师自动离职情况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需要按照公司规定每天上班考勤才会有工资发放,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不在公司上班照样拿工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些具体情况,欢迎阅读。这些情况不上班也能拿工资1.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是指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都会先进行审查一下合同的主体,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主体有哪些情况是不适合食用的呢,具体的处理方式是如何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签合同主体不适合有哪些
虽然我国的法律是主张婚姻自由,你想要结婚或是离婚都没有人可以阻止。但是当事人如果想要提离婚,在法律上还是有限制,并不是你想要离婚,就一定可以离婚,而是要看法律是否允许再来做决定。若悠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一、哪些情况提离婚受限制根据《婚姻法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
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是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的: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
依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人是可以收养孩子的,收养孩子的时候要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自己有条件收养孩子,那么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怎么办?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怎么办依据我国法律的
父母在离婚之际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安排,然而日后可能会因为一些客观因素,如抚养子女的一方变成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去世,此时就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那么实践中具体哪些情况能变更抚养权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什么情况能变更抚
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呢?本文若悠网婚姻法通过整理相关法律咨询,解答变更子女抚养的条件以及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应
实践中,对监护权的变更与抚养权的变更是一样的,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情形,然后通过法定的程序后,才能对监护权进行变更。那么你知道在我国哪些情况可以变更监护权吗?若悠网小编收集了相关的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哪些情况可以变更监护权(一)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必要也可以不必要,夫妻之间可以自己决定,它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那么,什么时候可以不进行财产公证?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哪种情况不要婚前财产公证以下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二、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共同财产就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认定,但在实践中有些共同财产是比较难认定的,那么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情况是什么?下面由若悠网丰都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呢?房产作为不动产可以被继承也可以被分割,但是由于其特殊性分割起来也不容易,现实中比较多的是离婚后房产分割,形式多种多样。下面我们分情况来看看分割原则。法院在审判中会根据房产取得时间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还是之后、购房款的来源、
在房屋买卖时,一定要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严格遵守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有哪些情况,关于房价上涨卖方违约怎么办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房价上涨卖方违约怎么办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一、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
商品房的买卖不同于其他日常生活消费品的买卖,因其交易周期长,涉及资金量大,技术问题多,权利义务关系复杂,所以对程序要求比较严格。但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可能导致退房的情况出现。下面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出现退房情况归集起来主要有四种原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对房子出售进行了明文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没有房产证包括很多情况,比如根据因法律法规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子、暂时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房产证丢了、部分没有房产证的校产房、军产房等等。哪些情况的房
督促程序是一种特别的程序,用于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催促还钱的一种程序。督促程序如果要终结的话要有哪些条件呢?可能很多人对此不是很清楚,今天,若悠网小编就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您看完以后可以对您有所帮助。督促程序可以终结的情况有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行政案件,案件审理都是有一个期限的,每个案件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审理完毕,否则就是违反程序规定。而在刑事诉讼当中,案件的审理期限一直都是比较重要的,下面就是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
哪些情况法院是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和第274条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可以裁定不予执行。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