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根据子女不同情况的处理如下:(一)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
夫妻离婚后,根据子女不同情况的处理如下:(一)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
1、征地补偿款的分割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征地补偿款做出具体的分割,在司法实践中认为,征地补偿款虽然是以被征地农民作为直接的补偿对象,但收益人往往包括补偿对象的配偶、子女等,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征地对象及其家庭今后的生产和生活问题。这一点和养老
在结婚的时候由于女方的经济能力比较弱,男方心疼女方就会主动拿出一些钱来让女方去买陪嫁品,后来两个人的婚姻出现了问题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当初买的陪嫁品也在瓜分共同财产上,那么,男方给钱买的陪嫁离婚后怎么处理?若悠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男方给
商标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商家的无形资产,它的价值是非常大的,要有人在没有经过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售卖了带有自主商标的商品,就是侵权了,那么发现他人销售侵犯自主商标的商品要怎么处理?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商标侵
【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应当注意的事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违约金的形式违约金的形式包括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和违约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两种。(2)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现行立法承认
在二手房买卖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东是很有可能一房二卖的,这时候第三人就可能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这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是有影响的。那么,二手房买卖中的善意取得怎么处理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根据我国
房子,车子,票子,一直都是众多人的梦想,如果非要排个序,应该有很多人都会选择将房子放在第一位。可是,对于一般人来说,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想要买下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甚至连首付都凑不齐。那么,买房首付不够应该怎么处理
在实际生活中,二手房地理位置优越、价格便宜,受到很多购房者的喜爱。但是,在实际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却时常会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那么,常见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应该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呢?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以下相关信息,希望能
在一般情况下,一个房屋只能卖给一个买家的,如果同时卖给多个买家的,是一房二卖,会形成买卖合同纠纷,卖家也是一种违约行为,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那么,二手房一房二卖怎么处理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二手房一房二卖如何处理在一房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要怎么处理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也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要怎
本文主要介绍了如何处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内容包括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概念及特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联系、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区别等知识。一、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概念及特点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
将房子租赁给别人,租客不交租金、租客将房子转租、房东不管漏水等等问题,都是可能会发生的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和租客都有责任,需要共同承担起来解决。那么,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怎么处理?若悠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遭遇房屋租赁纠纷如何解决?第一,
在现实生活中,房子质量问题关系着购房者日后居住使用。因而一定要谨慎对待处理。如果房子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话,那么肯定是严重影响了房子的使用,这种情况下对于购房者来讲应该怎么办呢?我们跟随若悠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房屋主体质量不合
逾期不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法院会如何处理?上诉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的通知后七日内,既不交纳,又不提出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二审法院将作出裁定,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在处理诉讼赔偿案件,通常只有一个原告和一个被告,但是特殊情况下,或许会出现二个以上的原告,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涉及到了共同诉讼人。那么,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怎么处理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
导读:近年来,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车族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概率也逐年增加,然而很多车族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却并不清楚,很多人都非常茫然,本文将通过7个方面为朋友们解读交通事故现场如何处理,第3点非常重要!1、哪些情形当事人应
16岁女子与22岁男子相恋同居,后因怀孕生子办理准生证需要结婚证,因未达法定结婚年龄,便用假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两人感情破裂,男子以女子持假身份证登记结婚为由,请求法院判决两人婚姻无效。原告覃某与被告杨某均系A市人,两人相识于2009
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处理?若悠网小编为您解答!1、什么同居财产?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
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可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对此有两种处理方法:(1)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而由当事人双方的亲友、所在单位、群众团体、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进行调解。
有很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特别是女方,不知道配偶的存款,不知道对方的公司股权收益,离婚时往往分割不到财产。怎么办呢?难题一: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但是一方很难知道对方的存款,即使向法院申请调查,也必须提供存款线索,而不能盲目的
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想要起诉离婚的,是需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需要认真审查,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当事人隔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缺席第二次又缺席,怎么处理?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关系结构变得复杂,农村思想观念受到巨大的冲击特别是婚姻观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村离婚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离婚理由也有所变化,离婚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影响着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在1950年5月1日颁行
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作出的民事行为是没效的,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需要由监护人作出民事行为的决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他人造成侵害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责任,那么被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指定监护人怎么处理?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被告无
男女双方恋爱后本来是甜蜜的,但有时候会因为种种原因造成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出现问题后如果双方要分手的,恋爱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怎样分割就成了问题,那么分手后争房款争房租怎么处理?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分手后争房款争房租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