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吵闹不断,最终不堪忍受的妻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丈夫却要求返还结婚时的彩礼8000元。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依法作出判决。2003年2月,经人介绍,刘女士和张某登记结婚。由于两人在婚前缺乏了解,婚后
结婚三年吵闹不断,最终不堪忍受的妻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丈夫却要求返还结婚时的彩礼8000元。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依法作出判决。2003年2月,经人介绍,刘女士和张某登记结婚。由于两人在婚前缺乏了解,婚后
彩礼从古代就有,到现代依然会存在。在民间男女打算结婚时,男方家需要给女方家彩礼。如果双方顺利结婚,恩爱一辈子自然就不会有彩礼上面的争议,但是有些人没有结成婚。那么,法律对彩礼的定义是什么?若悠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一、法律对彩礼怎么定
结婚登记之后两个人就是成为夫妻了,一些年轻人对于婚姻的概念和责任的认识都不是那么的清楚,在结婚登记之后共同生活在一起,才发现彼此生活习惯和摩擦是越来越大了,那么,登记以后彩礼能返还吗?若悠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结婚登记以后彩礼返还吗?符合法定
同居后要结婚的男女有不少,在双方时商量着结婚之后,男方家也及时将彩礼给了女方家,但之后双方因为婚礼等等而影响到了感情,甚至到了要分手的地步,自然需要归还彩礼,同居分手彩礼如何归还?若悠网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如何归还同居分手彩礼?最
对于一些还未成婚的情侣,他们可能会在同居期间进行保证金的约定,以此作为同居时候的保证措施,所以说,在我国的社会运行中这是否意味着同居保证金其实就是属于我们的彩礼呢?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关于同居保证金是否属于彩礼的相关内容解答疑惑,希望以
天价彩礼违反婚姻法规定吗?“天价彩礼”现象在农村偏远地区比较严重,这种社会现象仅靠政府干预恐怕难以得到很好的改善。那么天价彩礼对于婚姻而言有什么影响呢?天价彩礼现象农村现频现据相关资料显示,陕西农村上世纪80年代,彩礼一般在600元至800
彩礼包括哪些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数额一般不在少数。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
年轻男女订婚之后,男方家送了彩礼给女方,后来婚事告吹了,那么男方家就会找女方家要回彩礼钱,只是遭到了女方家的反对,女方家迟迟不肯还回彩礼钱。那么,收彩礼不还可以构成诈骗罪吗?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不足以构成,彩礼是婚姻流程,并非法律
根据传统风俗,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往往有个订婚的过程,这时男方向女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钱款和金银首饰,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彩礼。随着社会物质条件的不断改善,彩礼的数额也是不断水涨船高,在很多地区,彩礼的数额已经是男方全家多年的辛勤积累。但是毕竟
在结婚的时候,女方家是会要求男方家给一定的彩礼金,彩礼的数额并不一定,可能是几万或几十万等等。后来两夫妻离婚了,男方家人觉得损失比较大,就会要求退彩礼。那么,结婚收彩礼的离婚时要退还吗?若悠网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结婚收彩礼的离婚时
什么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送彩礼虽然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但它与一般的赠与有所不同,一般赠与具有单方性和无偿性的特点,而送彩礼则是适龄男女订立婚约的一种程序,是以将来结婚为目的的一种程序,因此,彩礼可谓是一种特殊的赠与。那么彩礼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
结婚彩礼的给付,是全凭双方自愿的。可以在结婚之前给付,也可以不给付,当然具体给多少数额的彩礼也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的。而实践中很多男女往往会因为结婚彩礼发生纠纷,尤其是在返还彩礼的问题上。那其中的男方该如何要求彩礼返还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婚嫁之中男方要送彩礼,女方要陪嫁妆,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而且在当今时代,仍盛行在我国各个地方,尤其以农村颇为流行。感情不和分手或一方悔婚,婚前给女方的财物能否认作彩礼?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彩礼?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
在当今社会结婚的习俗中,一方给另一方送彩礼,已经成为了一种很平常的事情,不管彩礼的多少,总要有个表示,关键在于,彩礼可以算做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吗?彩礼能算为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
中国的婚俗就是,在结婚前男方应当给女方一定的彩礼,在实践中就彩礼归属常常发生纠纷,在离婚时,有的会要求返还彩礼,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下文作了相关介绍,详情请看下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
综上所述,离婚时,尽管结婚时间不长,但确已共同糊口的,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当不予支持。纵使自由裁量,也当在第19条“可酌情返还”的基础上,再“可酌情返还”。最后,确未共同糊口的,离异时对彩礼返还哀求“应予支持”。对于双
对于订立婚约后一方给付另一方的彩礼在双方分手时是否应予返还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了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数额一般不在少数。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
我国婚嫁习俗中,男女订婚或结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财物就叫作聘礼,也称彩礼、聘财、财礼。但古人一般也把彩礼称为“花红”,如元关汉卿《窦娥冤.第二折》∶“说甚一家一计,又无羊酒段匹,又无花红财礼。”又《二刻拍案惊奇.卷七》∶“太守分付花红羊酒鼓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δ对该条适用诉讼时效问题作出规定,这就意ζ着,对于有关彩礼返还的权利的保护,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有以下几种情形:1、如果
彩礼纠纷诉讼,诉讼主体该如何确定呢?在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中,只是说“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那么这里所说的给付方是否包括当事人的父母呢?实际生活中,婚约彩礼的给付、接受,一般不是在婚约双方当事人之间直接发生的,往往
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
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关于彩礼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
我们都知道,当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彩礼,表示迎娶女方的诚意。那么如果婚后双方感情破裂,到了离婚的地步。这时以返还彩礼作为离婚条件是否合理呢?今天,若悠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以返还彩礼作为离婚条件是否合理”的相关法律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