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要离婚的话,是需要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如果抚养权已经确定的,是需要抚养权人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的。那么,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离婚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要离婚的话,是需要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如果抚养权已经确定的,是需要抚养权人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的。那么,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离婚
导读: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独立抚养,另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不要对方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不要对方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
离婚之后对于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人还有很多,没有得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不肯放弃,希望能够争取到孩子的子女抚养权,于是就希望孩子的抚养权能够变更。那么,有争议的子女抚养权变更如何处理?针对相关问题若悠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有争议的子女抚养权变更怎么
抚养权一般表现为父母对孩子具有抚养权具有监护权,但是有些情况下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不适合抚养子女,那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怎样变更子女抚养权呢?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这知识,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一、怎么变更子女抚养权?1、首先可以选择协议
在离婚纠纷中,有生育小孩的,必然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问题。无论是协议离婚或是判决离婚,都存在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在实务操作中,由于当事人的经济条件、个人素质及观念的差异,导致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出现千差万别,其中,就有一种情形:一方自愿放弃另一方应
离婚后子女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双方离婚后,物价上涨,原抚养费标准已无法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若悠网小编告诉您,法律规定,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子女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并不发生改变,但是由于父母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必然涉及一个和哪一方生活在一起及另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对于上述两个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一般依据相应法律规定判决,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成长。关于抚养权
基本案情:谭某乙与刘某于2008年1月13日生育谭某甲。2011年4月14日,刘某与谭某乙办理离婚登记,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儿子由男方抚养,与女方无任何关系。”刘某与谭某乙离婚后,谭某甲便由谭某乙直接抚养。2015年11月,谭某乙作为谭
离婚子女抚养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除了有保护和教育的权利与义务之外,主要还有哪些责任?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父母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不得对未成年人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得因为离异
⒈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⒉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⒊父母应当负担虽年满18周岁,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
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由何方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每当两个人生活不下去离婚的时候,就会牵扯很多出很多问题了,特别是婚后有孩子的家庭,离婚过后更是麻烦,什么争夺孩子抚养权之类的,以及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在大多数人看来孩子跟哪一方姓就是哪一方的人,那么法律对变更子
夫妻离婚要对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未抚养一方可以进行探视,探视时间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这种探视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增进亲情,那么子女探视权是指什么?下面,为若悠网小编整理了探视子权的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一、什么是子女探视权探望权,
离婚之后一方得到了子女的抚养权,另一方肯定是得到了探视权。但是有些人在行驶探视权的时候遭遇到了抚养权方的阻挠,对方多次不给自己探视孩子,双方因此而产生了纠纷。那么,子女探视权纠纷怎么解决?听一听若悠网梁平律师给出的详细讲解。怎么解决子女探视
有子女的夫妻离婚后,不和子女生活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不准探视的例子存在。不管怎么样不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探视权都应该得到保障。那么探视有哪些方式呢?下面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离婚后有哪些探视子女的方式:一般来说
现如今,不少年轻人买房时,父母都会给予支持,房价上涨的情况下,有些父母更是拿出自己的养老钱全力支持子女买房。有个亲戚就是其中之一,这位亲戚问:父母参与出资买的房,是不是就算子女的个人财产?万一出现意外情况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想必不少父母们都
市民朱先生咨询:夫妻共同出资,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吗?律师解答:《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
案例回放:张先生与妻子1999年结婚,女儿今年10岁,2008年他们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将这套共同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了女儿的名下。两人离婚后,孩子由前妻抚养,房子当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现在张先生想对该房产进行分割,这套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
中国有叫古话叫“父债子还”,意思就是父母欠下的债务需要由子女来偿还,这叫话看着合情合理,但合法吗?这应该不是所有人都清楚的。下由若悠网为大家就“父债子还”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一、父母欠下赌债找不到人,可以向子女讨债吗1、父母欠下的债务,向子
假如男方在离婚时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套住房,在离婚后,该房屋属于其所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男方则有权对该套房屋进行处分,如果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出卖,其已成年子女无权要求分得父亲出卖该房屋所得的售房款。如果想要分得该笔售房款,只能在其父死
案情简介原告(女方)A。被告(男方)B。A、B于1992年登记结婚,1995年生育一女C。本市徐汇区华山路房屋系A、B于2000年购买,产权登记人为A、B及C共同共有。该房屋购买时贷款285,000元,主贷人系A,至2012年12月尚有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已于去年8月13日起施行,其中对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明确规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热议不断。
一、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协商夫妻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并制作调解书,如执行时任何一方以此为赠与行为申请撤销赠与的,法院不予支持。因为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是在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的基础上,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或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