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第一条天津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是统一监督管理本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主管机关。第二条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向天津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分支机构塘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进行登记,填写《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