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判决或调解离婚,解除了夫妻间的人身关系,自然要对夫妻财产进行认定和分割,除非没有共同财产或当事人不请求且另一方也不提出。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分割财产时应遵循分割的程序,并把握分割的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判决或调解离婚,解除了夫妻间的人身关系,自然要对夫妻财产进行认定和分割,除非没有共同财产或当事人不请求且另一方也不提出。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分割财产时应遵循分割的程序,并把握分割的原则。
商标注册应遵循什么原则一、注册原则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不管该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二、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是由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
目前,世界各国政府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许多重要进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上出现了三个重要特征:一是保护的范围不断扩大;二是保护的力度不断增强;三是区域乃至全球化的保护日趋明显。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应只停留在国家商标注册行政部门的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综观各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主要有两种模式: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1)主动认定是指在未发生权利纠纷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为预防将来可能发生的侵权纠纷,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目的是给该商标以扩大范围的
商品房,是开发商用于营利向社会公众销售的房屋。有的商品房并未定价,允许双方讨价还价,有的却是定好了价的。下面若悠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定价商品房,是指商品房的价格已经由开发商先行定好的房屋。商品房定价有三个原则1、总体均价确定
现在面临着土地的稀缺,征收土地就会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问题,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也要保证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拆迁的建筑项目也越来越多,在安置的时候需要注意的就多了,那么,要拆迁时的“四不”原则是指什么?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
一、仲裁协议独立原则的法理意义及内涵仲裁协议的独立性(SeparabilityofArbitrationAgreement),又称为仲裁协议的“分离性”(Severabiity)或“自治性”(Autonomy)。该原则的基本精神认为:合同中
依法处分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往往是通过民事诉讼权利来实现的,如原告想放弃正在进行诉讼的民事权利,就得通过撤诉来实现。在民事诉
现在无论是工伤、交通事故、突发事件都离不开司法鉴定的相关结论,国家对司法鉴定这方面的相关法律有很多很多,其司法鉴定启动遵循的原则也是有相关的法律作为支撑,司法鉴定也是必要程序之一。那么司法鉴定启动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
如何理解股东平等原则?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股东平等原则股东平等原则是各国公司法普遍承认的基本原则,是公司法的基本精神之一,是公平、正义价值在公司法中的体现。股东平等原则也是公司存在和运作的基础,没有股东平等原则,
公司法对于公司的约束是很大的,任何公司都必须按照公司法的内容来进行执行,在公司法中有三大原则,那么这三大原则的内容是如何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什么叫做公司法三大原则所谓资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当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当被提不出证据来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法院又无法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时,由被告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民事纠纷中雇员受害案件归责原则的适用随着工商经济的发展,雇佣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补充,在社会上大量存在,并且以形式灵活、结算方便为优势,完全适应了现代社会的快节奏,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大有裨益。但是雇员在从事劳务活动中,往往面临许多风险,这种
对于外地的劳动争议,本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能管吗?关于劳动仲裁的管辖问题,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和若悠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江苏省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在江苏是怎样采用劳动仲裁管辖原则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江苏省的一些规定,本地劳动争议仲裁
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
面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诉讼要遵循以下原则:一、诉状书写要求: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毛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毛笔。所有起诉状均提交原件,原告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
抚养子女的原则是什么?子女应该由父亲抚养,还是母亲抚养?小编整理了具体的内容,如下: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
核心内容:抚养义务的确立主要根据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和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等方面确立。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义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1、以有利
这是一个离婚率高发的时代,夫妻之间在相处之中会产生很多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然后引发依稀记得的争吵,最终走向离婚,然而离婚后的抚养权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若悠网小编将针对上述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
【摘要】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公平均等原则;尊
夫妻两个人的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时,离婚是比较好的选择。离婚并不是两个人分开居住那么简单,还涉及到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其中财产争议往往有很多,离婚财产分割的四大原则分别是什么?若悠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离婚财产分割四大原则是哪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
在实践中,夫妻进行应当坚持什么原则,我国婚姻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现在,若悠网小编将在下文就的原则有哪些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关地法律问题。最新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夫妻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割呢?是男少女多吗?其实离婚财产分割是有一定原则的,我们知道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跟着若悠网离婚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3)照顾无过错方。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