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饮食

当前位置:首页 > 母婴 > 孕妇饮食

孕妇少吃什么东西

来源:网络

提倡优生优育,就是在孕期的时候注意饮食了,因为误食了或多食用某些食物,就可能出现不良后果。饮食不仅营养结构要全面,也要选择正确的,就算是平时爱吃的,如果不利,此时也要忌口。像一些咖啡有兴奋作用的少量饮用,会影响胎儿发育,增加孕妇不适感。再者一些炒菜的作料,或有刺激性或宫缩作用,易导致便秘和流产,建议少吃。有些高营养补品也要谨慎选择。

1.人参及人参制品:人参是温热性的补品,由于孕期的生理变化,此时吃人参或人参制品会加剧孕吐、水肿、高血压、便秘等症状,而且因人参皂苷可促使子宫收缩,因而有诱发流产、早产的可能。

2.猪肝:芬兰和美国已向孕妇提出了应少吃猪肝的忠告。因为在给牲畜迅速催肥的现代饲料中,添加了过多的催肥剂,其中维生素A含量很高,致使它在动物肝脏中大量蓄积。孕妇过食猪肝,大量的维生素A便会很容易进入体内,对胎儿发育危害很大,甚至会致畸。

3.生冷食物:生鱼片、生菜等往往含有细菌、农药等,生吃易腹泻,不利于胎儿。

此外,有些食物在加工之前是可以食用的,可以加工之后,用的一些添加剂,或在加工过程没有煮熟,如果里面含有一些细菌虫卵,危害是非常大的,再就是食物不要过于精细,会引起维生素b的不足。烟酒是绝对不可以沾的,同时那些高脂肪、高糖的不宜尝试过多无节制食用。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