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 > 心理健康

政府应是精神病的“主治医师”

来源:网络

毫不矫情,读完《新文化报》上这两则消息时,我已泪眼婆娑:

长春市珲春街马路边的一根电线杆上,拴着一根粗重的铁链,另一端锁住一男子的脚踝,旁边有一堆被男子撕烂的衣服。据了解,该男子患有精神病,平日见人打人,见车砸车,留在家里就撕被褥、拆墙,他那靠拾荒为生的老母亲无奈之下,只能忍痛将疯儿锁在马路边的电线杆上,老母亲前不久欲喝鼠药自杀,后被邻居给救了……(4月12日《新文化报》)

家住磐石市松山镇爱耕村大色力河社的张星华今年38岁,26年前因受惊吓得了精神病,花尽了家里的积蓄也没能治好。张星华不断在村里闯祸,有时上山几天都不回家,父亲无奈只好在6年前用锁链将他锁起来。张大爷含泪对记者说: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把他治好,要不我走了,谁来管他啊!(4月5日《新文化报》)

不幸的精神病患者,又拖累了苦命父母,都泡在生活的苦水里挣扎,我们不禁要问:谁来救救他们啊!

依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三种情形:首先是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担任监护人;其次是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第三是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现实情况是,绝大多数精神病人是由家庭看管和医疗。由于精神障碍不同于一般的身体残疾,其病因的复杂,康复护理的专业性,长期用药给家庭带来的经济困境,不少精神病患者难以得到有效的监控,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和经济落后地区,患者往往被称为疯子而遭到遗弃,给社会产生了安全隐患,象上文中将疯子锁住已经算是尽责的了。

家庭看管和医疗不能到位,单位因监护责任不清和经济原因推诿问题,而精神病人的失救和失控又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沉重的现实要求政府担当起防治精神病的责任。参照国外通行办法,我国在北京率先建立了市——区(县)——街道、镇三级医疗保健网,但因为经费不足和精神卫生工作者队伍的不稳定,所开展的工作也不尽如人意。纯公益性质的防治方式不能解决精神病这个社会难症,必须落实政府责任,用财政提供防治经费,以政府行为规划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这是社会的呼声,唯此再无从根本上防治精神病的良策。

政府已经把非典、艾滋病列为政府救助病症,精神病作为根深蒂固、害人弥深的社会特殊疑难杂症,政府仍应做主治医师,使这个困扰家庭、社会的病症得到有控的防治。去年年底,南京市区县率先为精神病人免费治疗、送药,迈出了政府护佑精神病人的第一步,他们的工作需要法律的支持和社会的肯定,更需要其他地区的响应,以此推动精神病防治工作成为国家行为,让所有的精神病人都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让所有的正常人都过上安定的日子。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