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其特点是:首先,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其次,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产品发明包括
“专利”是我国对国民自主创造发明的一种统称,也是对其智力成果的一种保护手段。不过当一项专利发布后,不少企业或者集团都会因自己的需要而向专利申请人寻求专利使用权。他们的这种行为称为专利实施许可,而其手续应怎么办理呢?若悠网小编,收集了下列资料
专利许可的方式有哪些按许可方式分为: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普通许可:专利权人可以把专利同时许可给多人,专利权人和这些被许可人都可使用该专利。排他许可:只有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该专利。独占许可:专利权许可给他人后,只有被许可人才
销售商所销售的产品被告侵犯他人专利权的,销售商可以其在上述专利申请日之前已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作为比对基础,向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此专利无效。若两者相同或等同,复审委宣告专利无效;若两者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复审委维持专利有效。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法
一、专利行政诉讼根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专利行政主管机关不同,专利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三类:1、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以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以下两种情况既不能提起
所谓证明责任是指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构成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当事人因法院不适用以该事实存在为构成要件的法律,而产生的不利自己的法律后果的负担。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是按照一定标准在原被告之间分配的,而在专利侵权诉讼中
专利实施许可备案须知一.所需材料(1)备案申请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原件;(2)许可合同(协议)(合同)副本,原件;(3)专利证书复印件;(4)让与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
专利实施许可备案须知一.所需材料(1)备案申请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原件;(2)许可合同副本,原件;(3)专利证书复印件;(4)让与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在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权人只需提供其专利被侵害的事实,而由对方举证证明自己的制造方法并非专利方法,或者依法
相信大家都知道有一些企业是既有名字又有商号的。企业要打开知名度是一定需要一个好的商号的。那么企业商号就是公司名字吗?我国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今天若悠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问题。企业商号就是公司名字吗?不是。企业商号和公司名字的区别
1、商标与商号商号是商事主体为表明自己不同于他人的特征而在商事交易中为法律行为时所使用的专有名称。商标和商号有着密切的联系,表现在:(1)商标用以区分不同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所提供的同类商品,但其使用者是固定的。商号也是由一个特定的生产经营者在
商号是必须依附经营此商品的厂商存在而特定存在的,商号也是企业的一种特殊的标志,商号有时也会被企业作为自己的商标进行使用。商号是什么商号,即厂商字号,或企业名称。商号作为企业特定化的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经核准登记后,可以在牌匾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都是有自己商业机密的,商业机密是公司不想让外界知道的,公司一般会与知道公司商业机密的人签订保密协议,防止秘密泄露,那么泄露公司机密是不是犯法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泄露公司机密犯法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商业秘密的范围商业秘密,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广泛的应用范围。它是所有者的重要财产,而且这种财产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依据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界定,它所涉及的范围为两类:1.技术信息。它是指凭经验或技能所产出的,在实际中尤其是工业中适用
对于企业的商业秘密,是需要予以尊重的,如果为了自己的不法利益,或者为了不正当竞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权利都是有保护期限的,那么,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是怎样的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关于如何确定保密
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持续白日化的情况,如今侵犯商业秘密的问题是越来越严重。由于这样的行为在实践中是比较难认定的,所以只有当事人做好应对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准备,才能比较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接下来,若悠网小编告诉你如何应对商业秘密侵
商业秘密一再的在人们的生活中出现,比如电视剧里面某某企业的商业秘密被盗后,导致该公司有重大的损失等。由于听到的商业秘密多了,人们对商业秘密也开始有更多的了解。那么,什么是商业秘密?若悠网小编带你认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
商业秘密对劳动者来说可能并不重要,但是对企业来说,就是关乎生死存亡,那商业秘密权包括哪些权利?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商业秘密权包括哪些权利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1.占有权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
罪名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序列第二编分则之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之第二百一十九条刑法规定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赔偿损失的范围(一)赔偿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受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内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经营者侵害
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保密措施1、应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企业内部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是企业寻求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之一。不同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保密措施。通常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做到的内部保密措施是:在每一个员工进入企业的同时,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2条、第10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0条之规定,在甲、乙双方已形成的劳动合同基础上,达成如下有关保护甲方商业秘密的补充协议。1、甲方授权
企业的商业秘密一旦被侵权,就要寻求司法保护,每个企业都应当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经济权益,现在我国虽然还没有一部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法”,但在目前已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已有不少保护商业秘密的条款。一、通过《刑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方式到底什么是商业秘密?对此众说纷纭。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二款和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三款都对商业秘密作出了具体规定。在我国,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