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在请求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外观设计不具有美感的情况下,不能仅依据请求人的主观来判断该外观设计不具有美感,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设计。2006年,请求人某公司认为邵某的温控器外观设计专利缺乏美感,既无美感也无设计
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在请求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外观设计不具有美感的情况下,不能仅依据请求人的主观来判断该外观设计不具有美感,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设计。2006年,请求人某公司认为邵某的温控器外观设计专利缺乏美感,既无美感也无设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以下简称强制许可)的给予、费用裁决和终止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知识
商号是企业的对外经营时的一种名称,可以代表企业的形象,商号对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企业的商号受到不法的侵犯就等于企业的形象受到损害,企业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那么商号受著作权保护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商号受著作权保护
对公司来说,一个好的商号是成功的第一步,不仅要体现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还应该让其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与宣传效果。但是商号起名在法律中是有一定的注意事项。下面若悠网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说明,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一、按照国家规定,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
商号,是指一个企业的字号。企业的名称中包含着商号。商号在企业名称中的作用,是彰显企业的独特性,以使企业与其他企业相区分。商标,是指产品或服务的标记。商标的作用,是以一定的外部标记来区分产品或服务。可以这样说,商号是企业的名字,而商标则是企业
引言:在知识产权日益受重视的今天商标、商号、域名等不仅是资源同时也是利剑,这把双刃剑用得好会使我们在竞争中游刃有余,用不好会让我们倾家荡产,所以今天若悠网就那什么是商标、商号、域名呢?应不应该要求商标、商号、域名统一呢?等一系列问题做详细的
这个商业机密在确定之后,一般情况是需要保护起来的,如果说其他人进行侵犯,或者是泄露了自己的商业秘密的话,这个责任一般有哪些分类?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泄露商业秘密的责任分为几
基本上每一个公司都会有自己的商业机密,这个商业机密是属于他人不能进行侵犯的,严重的话可能还会犯罪,一般是如何认定商业机密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商业机密的构成要件1、不为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知道,一般从事商业活动的都是要保守商业秘密的,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如果泄露商业秘密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商业秘密保护法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下面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一、什么
每个企业都会有自己的商业秘密,企业的商业秘密都是不想外界知道的,商业秘密泄露对企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而有些竞争对手会侵犯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那么可能导致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行为?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可能导致侵犯商业秘密的
商业秘密是指公司不想被社会公众知道的公司秘密,商业秘密有很多,而侵权公司的商业秘密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侵权人的行为是属于不正当的竞争,那么商业秘密由谁认定?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商业秘密由什么人认定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
上世纪80年代,国人在海外影视剧中看到了电子计算机,给人以高科技产品,遥不可及的感觉。上世纪90年代初,计算机普及课程进入了大众课堂。21世纪后,因互联网的普及,使得人们通过电脑进行网上购物、办公成为现实。电脑真正成为人类生产工具之无限延长
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岗位而言,在劳动者入职的时候,用人单位会要求签一份保密协议。当然,保密协议中除了对保密事项做了约定外,还要约定支付保密员工多少的保密费。究竟保密协议的保密费是多少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一、保密协议的保密费保密协议通常指协议
尽管业务外包有降低生产成本、分散经营风险、获取外部稀缺资源等很多优势,然而由于制定和实施业务外包的过程中会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给企业经营带来风险,因此,业务外包风险评估非常重要,基本程序为:识别业务外包风险,并进行具体描述;分析业务外包
竞业禁止属于商业秘密保护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原用人单位起诉劳动者从事与原单位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服务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尤其是侵害原单位商业秘密的,此时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已经成为侵犯他人权利的手段,该争议已转化为普通的民事纠纷,不应再受劳动
商业秘密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其权利人与有形财产所有权人一样,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然而,现如今很多企业的商业秘密通过离职或在职员工、供应商或客户、商业间谍等渠道泄密。那么,我们该怎样保护商业秘密权呢?下面就让若悠
一、商业秘密有哪些构成要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里第一个构成要件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00年至2002年,王函夏、高伟光在担任北京捷瑞特弹性阻尼体新技术开发中心销售部主任及技术部主任期间,先后签订了员工遵守技术商业秘密规定保证书。后两人违反保密协议和规定,在离开单位时复制、拷贝并带走了属于捷瑞特中心的技术图纸、经验公式等
一、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是保护商业秘密的第一道防线。企业可以参照国家保密部门已经颁布的一系列保守国家秘密的制度,结合商业秘密的不同特点,针对各种可能的泄密途径,制定出包括公文管理、接待联络、宣传报道、废旧载体管理、人
所谓泄密,是指由于企业自身的故意或疏忽、意外事故、他人的故意侵权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商业秘密部分或全部丧失秘密性,从而导致企业丧失竞争优势或遭不利。由于网络自身的复杂性导致了网路环境下企业商业秘密的泄密类型也呈现多样性,同时,因为网络环境下商业
摘要:本文从商业秘密的概念入手,重点分析了当前我国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的一些措施和对策。关键词: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法律救济商业秘密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
摘要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改革进程的深入,企业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作为竞争手段之一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在加强,国家更是提出了要加快建设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然而根据我所在的一国有大型企业工作单位中所接触到的一些有关知识产权来看,在人
【摘要】本文探讨了企业商业秘密的涵盖范围以及企业选择商业秘密保护手段的重要作用,揭示了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存在某些误区,并相应地提出了因应对策及采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手段的建议。【关键词】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竞业禁止综合保护引言随着我国当前
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具有“三性”,即: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技术信息;另一类
一.什么是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次给我国的商业秘密规定了完整的法律定义,即“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主要包括:商业工作规划、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