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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专利合同的内容都有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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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专利合同的内容都有什么样的

转让专利合同的内容包括: 1、专利名称、转让方、受让方信息;

2、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3、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分配办法;

4、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种类都有什么样的

许可合同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普通实施许可。按照普通实施许可合同,合同的被许可方根据许可方的授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实施该专利,同时专利权人保留了自己在同一地域和时间实施该专利以及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二)独家实施许可。依照这类合同,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享有对专利的排他性实施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可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人以此相同的方式实施该项专利,但专利权人可自行实施。

(三)独占实施许可。这种合同是指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从而排斥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一切人实施该项专利。

(四)相互交换实施许可。相互交换实施许可合同是指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就相互允许使用彼此的专利而订立的协议,也称交叉实施许可合同。

(五)分实施许可。分实施许可合同是相对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而言的,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如果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就同一专利再与第三人订立许可合同,由第三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则被许可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后一种实施许可合同就是分实施许可合同。分实施许可合同只能从属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不得有任何超越行为。

《专利法》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三、专利许可合同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

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

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

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

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五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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