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仲裁可以适用用于很多问题的纠纷,例如劳动合同纠纷、财产继承的纠纷、海事纠纷和证券纠纷等等,那么证券仲裁的特征相关问题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释。证券仲裁的特征相关问题第一,证券仲裁是商事仲裁而不是行政仲裁;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仲裁可以适用用于很多问题的纠纷,例如劳动合同纠纷、财产继承的纠纷、海事纠纷和证券纠纷等等,那么证券仲裁的特征相关问题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释。证券仲裁的特征相关问题第一,证券仲裁是商事仲裁而不是行政仲裁;
什么是临时仲裁?临时仲裁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相信很多人都听过仲裁,却不知道临时仲裁是什么意思,那么对此,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临时仲裁的法律地位是什么在临时仲裁占主导地位的时代,仲裁员在实体裁决和仲裁程序两方
大家在法律知识中耳熟能详的一种制度叫仲裁,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那么仲裁协会是什么组织呢?今天,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仲裁协会的含义是什么”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仲裁协会的含义是什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区分仲裁与判决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若悠网小编为你解答相关知识。怎么区分仲裁与判决(一)形式不同:裁决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仲裁除了以书面形式作出之外;也可以
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问题有哪些?这些问题一般是涉及国际贸易或海事纠纷的法律问题,相信这是很多读者关心的问题,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就这个问题进行解答。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读者了解国际商事仲裁的相关法律规定有所帮助。一、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有哪些情形?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都有规定,而根据仲裁法,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那么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的事由有哪些?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在一些经济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常常会申请对方的财产保全,以避免自己在裁决后就算胜诉也拿不到应有的利益。这是一种对当事人来说比较稳妥的措施。那么仲裁财产保全的程序是如何的呢?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程序。一、仲裁财产保全的程序是如何
一裁终局制度就是一种一次裁决就解决民事纠纷的裁决方式,发生纠纷的但是人如果有不服裁决的15日内申请上诉。那么,一裁终局制度是什么意思?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什么是一裁终局制度所谓一裁终局制度,是指仲裁机构对申请
【商事仲裁】论商事仲裁程序的开始商事仲裁程序何时开始,是一个既关乎当事人仲裁程序权更影响当事人实体权益的重要问题。本文认为,应从体现和发挥商事仲裁优势的角度出发,结合不同类型商事仲裁即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的实际,对商事仲裁程序的开始作出合理的
仲裁可以生成,自然就可以撤销。仲裁当事人因各种各样的事宜想要撤销仲裁,不让仲裁继续下去的话,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的,毕竟没有一个合理的理由就直接撤销也说不过去。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介绍撤销仲裁的条件。撤销仲裁的条件第58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
仲裁是我国为解决民事纠纷设立的民事机构,它具有独立性,也受法律保护。一般劳动方面都争议都回先选择在仲裁庭解决,不行再上法院解决。那么,仲裁庭会根据劳动争议的结果制定一份裁定书。下面就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劳动仲裁裁定书的法律效力怎么样吧。一
一转眼,春节7天的假期就结束了,一些家在外地的上班族大呼不过瘾。殊不知,除了五一、国庆、年假、婚假、产假之外,有不少人其实还可以享受最长为45天的探亲假。那么,哪些人可以享受探亲假?探亲假该怎么休?为休探亲假而丢了工作怎么办?记者调查发现,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结合喀喇沁旗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喀喇沁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仲裁委员会)在旗人民政府指导下依法组织设立,并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
1995年12月17日,香港高立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光大)作为甲方,香港东港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明道)作为乙方,广东五井农工商综合服务部作为丙方三方签定了《广州总统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约定,经丙方认可,甲
一、仲裁裁决的执行(一)仲裁裁决执行的意义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应自觉予以履行。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协商一致将纠纷提
发生纠纷或是争议时,通过会通过诉讼解决。在立案后,如果权利人发生生活上或是生产经营上的紧急困难时,法院可以判决先予执行。那么立案后多久可以先予执行呢?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立案后多久可以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时需要
先予执行制度的设立,其实更多的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如果当事人确实有困难的,即使人民法院还没有作出生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仍然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那么,先予执行必须要先起诉吗?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先予执行必须要先
先予执行的意思就是在法院判决下来之前就申请执行当事人的财产,属于先处理财产的一个强制措施,针对是可能灭失或者后面不好执行的财产标的,当当事人发现有这个情况的时候,就可以申请先予执行,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还未判决的先予执行的法律知识
如果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正在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中的,但是一方当事人确实有经济困难,需要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那么,先予执行需要担保吗?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
民事案件在法院起诉了后,法院也进行立案,但是后来民事案件的双方经过沟通已经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双方打算和解了,在这时候原告就打算撤案了,不让诉讼案件进一步的审理下去,又不清楚具体撤案的内容。若悠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法院民事案件怎么撤1、申
想要进行建筑施工是需要有资质的企业才可以的,如果满足资质就可以进行合法施工,这时候需要签订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责任权利的法律文件,是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那么如果是无资质企业施工怎么处罚?接下来由若悠网
民事责任年龄主要有两个时间点,一个是八岁,一个是十八岁,八岁以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八至十八岁限制行为能力,有一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还有就是十八岁以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也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需完全承担民事责任。第
关于印发《商事审判中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中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已经我院审判委员会第885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供审判中参考。对《解答》中所涉及的问题,如新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
财产保全的手段可以说是法律为了能够最大程度的维护债务债权关系双方人的利益而做出的一种制度,而为了能够保障该制度的执行,必须对保全的期限作出相应的约定,并且不同的财产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那么不动产财产保全期限有多久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保障申请人利益的重要措施,而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保全的财产是有一定期限的,那么财产保全的股权的有怎样的期限规定?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财产保全的股权的期限股权是属于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