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串通欺诈担保人构成要件是哪些恶意串通欺诈担保人构成要件主要是三点:1、主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为谋取自己的利益骗取他人提供担保;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一、恶意串通欺诈担保人构成要件是哪些恶意串通欺诈担保人构成要件主要是三点:1、主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为谋取自己的利益骗取他人提供担保;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一、民法典欠条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欠条中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在欠条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可
一、破产费用和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担保债权针对于所担保的财产优先受偿,而且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对于破产费用在没有担保的财产
一、债务人有担保的,该起诉谁?债务人有担保的,该起诉谁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一般保证,只能在起诉债务人或者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只起诉担保人。法院必须先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债务人以后仍
一、房产土地能否抵押登记房产土地能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一并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城镇国有土地使
一、担保人没签合同算借款人么担保人没签合同不算借款人,担保合同应当是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签订,担保人没有签订担保合同则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自然不能算作借款人。对于无效的担保合同,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
一、民法典抵押权人具有哪些权利民法典中抵押权人具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对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的权利,以及当抵押财产的价值减少时,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价值担保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
一、担保公司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的债务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
一、什么房产不能设定抵押以下房产不能设定抵押:产证不齐全的房产;无卖出声明的房产;权属有争议的房产;所有人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产;违反银行规定和房产抵押规定的房产。《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下
一、抵押担保是否承担执行诉讼费抵押担保承担执行诉讼费。因为执行诉讼费属于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因此抵押担保是否承担执行诉讼费,抵押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应当承担执行诉讼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
一、民法典中没有房产证抵押有效吗民法典中没有房产证抵押无效。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证件,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一、民法典抵押物转移抵押权是不是有效民法典规定抵押物转让的抵押权仍然有效,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证明该转让行为有损其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的所得价款
一、民法典中抵押房产未经登记是不是生效民法典中抵押房产未经登记不生效,应当认定为无效。当事人房产进行抵押时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合同成立但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民
一、担保抵押合同是不是有期限担保抵押合同有期限,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抵押权人如果没有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其抵押权,则该抵押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
一、民法典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条件是怎样的民法典中债权债务互相抵销的条件为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的品质种类相同。但是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品质种类不相同,协商一致的也可以抵销。《民法典》第五百
一、已经执行的案子可以转移债权吗已经进入执行的案子不能转移债权。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是执行依据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主体。即一方是享有权利,另一方负有义务。不是法
一、可以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吗可以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但是偿还的只能是合法债务。因为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示应当偿还。而法律的明确规定为,没收财产以前
一、哪些债权不能转让呢不得转让的债权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2)基
一、什么是履行债务履行债务就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的行为。如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当履行按时偿还欠款的义务,借款人到期偿还欠款就是履行债务的行为。《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
一、债权转让后保证人会不会还需要承担责任债权人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对受让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未经通知,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
一、债权债务转让是不是涉及税费的债权转让涉及税费,债务转让不涉及税费,债权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务转让应当确定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则该转让无效。《民法典》第
一、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如何办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如果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其撤销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
一、削债是怎么样去定义的削债或称“债权打折”。所谓削债是指由债权人减让部分债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削债这种债务重组方式一般在企业资不抵债时较常采用。这种情况下企业一旦破产,债权人只能收回
一、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有哪些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有: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
一、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和形式是什么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是债权转让的同时或者债权转让之后,形式是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民法典》第五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