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有什么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有: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
一、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有什么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有: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
一、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如何办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之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
一、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怎么样办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
一、债权人想要行使代位权须满足什么条件呢债权人要想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一、债务转让需要哪些手续债务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为取得债权人的同意,与新债务人签订债务转移的协议。债务转移之后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转移债务的从债务也一并转移。《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一、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有什么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如下: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债权人会议可以决
一、债权人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一、债权人免除债务都具有什么特征呢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征为免除为无偿行为,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属于无因行为等,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则该部分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随之消失。《民法典》
一、无力偿还债务会判刑吗无力偿还债务不会被判刑,因为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到刑事责任,所以不会被判刑,债务人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进行分期偿还。《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
一、子女去世父母需要承担债务吗《民法典》规定子女去世父母要承担债务,但是应当在遗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承担。若是子女没有遗产的,法律上父母是不需要进行偿还的。当然也可以自愿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一、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怎样的含义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基于法律规定之返还请求权;基于侵权行为之返还请求权;类似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等观点。因此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依此请求权提起的撤销之诉为
一、借条到期后法律时效有多久借条到期后有法律时效三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
一、债务人恶意躲避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债务人恶意躲避债权,该躲债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法律不应该予以保护。债权人未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所以法律应该对其债权请求权予以保护,不能导致
一、如何界定一笔债务是否逾期界定一笔债务是否逾期从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来看,超过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则属于逾期,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以及赔付违约金。对于逾期需要支付利息的利率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
一、如何理解债权转让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
一、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是哪些区别1、两者的主体要求不同。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只能是国家专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信用合作社,借款方只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2、两
一、骗取贷款的借款合同会不会有效骗取贷款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无效合同的情形包括有: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
一、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复利合法吗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复利合法,但是计算复利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计算之后的利息也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如果超过了则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民法典》第六
一、盖了手印借条可不可以生效有手印的借条有效。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书写并签章,表明欠款人已经欠下借款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如果没有借条或者类似的证明方式,可能会导致自己借钱
一、没有借条,能打赢官司吗没有借条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是能打赢官司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
一、民法典借条有效期有追诉最长时长吗借条本身的有效期是永久的,但是借贷关系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损害之日起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予以保护,有特殊
一、未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未约定借款违约金的,对方违约时也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
一、写借条的有什么注意事项写借条的注意事项分别有:注意签订借条双方的主体身份和意思表示;注意借条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偿还方式和利息等详细内容;注意借款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注意事
一、怎么样确定借款存在要确定借款存在可以通过借款合同,当事人签订的欠条借据等证据材料来确定。对于出借人已经履行了其义务的证据可以通过转账记录,交付借款的凭证等证据来确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
一、对欠债人法院如何判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欠钱不还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还钱,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法院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