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民事

恶意公示催告的风险

来源:网络

公示催告是为了保护我们的票据权利而存在的。那么我们是否对公示催告有所了解呢。如今这种重要的补救措施却被有心人利用来恶意使用。恶意公示催告的风险是什么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示催告是一种民事诉讼的程序,是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保全和恢复其票据权利的重要补救措施。票据的持有人学习和掌握公示催告制度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在发生票据丧失时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付款地申请公示催告,期限届满后法院作出除权判决。由于贴现银行甲未及时申报票据权利,致使其贴现业务因票据前手恶意伪报票据丧失而出现风险。

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对于因票据行为瑕疵、票据丧失、请求付款遭拒等法律风险,我国《票据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均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对于市场上存在的某些不法客户伪报票据丧失,有关法律却没有提供有效的防范措施。伪报票据丧失导致贴现银行或其他持票人遭受的风险和损失,现行法律制度未能提供适当有效的法律救济。对此,本文拟从现行公示催告与除权判决制度评析的角度,阐释商业银行贴现票据被公示催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银行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的应对措施,并进行制度层面的重构。

现行公示催告制度之弊端

关于票据丧失的有关法律救济,我国《民事诉讼法》、《票据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公示催告制度。公示催告是指法院依失票人的申请,以公示方式催告票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向法院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法院将依法做出票据无效的判决。该制度能够通过公力救济使票据失效,进而凭借除权判决使得票据权利与票据形式相分离,这一法定措施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失票人的合法权益。然而,由于涉及公示催告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对某些操作细节的规定存在严重缺失,使该制度过度保护了公示催告的申请人,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真正持票人的合法权益。

公示催告期间存在漏洞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票据纠纷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涉外票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前述规定将公示催告期间的60日解释为不变期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由此可见,公示催告期间与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没有衔接,公示催告期间的确定未能充分考虑票据实际的到期日,导致公告期满甚至除权判决生效日,承兑汇票的付款期可能还未到。依据除权判决请求付款的时间可能早于汇票的实际到期日,其结果往往是,在持票人得知其汇票被公示催告时,票款可能已支付给伪报票据丧失的申请人。可见,关于公示催告期间的规定,不仅不能有效保护票据真正权利人的利益,还为伪报票据丧失者提供了可趁之机。合法持票人的权利救济陷入法律困境。

合法持票人的权利救济主要存在于下述两种不同的阶段:

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导致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后

根据《若干意见》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持票人只要在除权判决做出前申报权利,并出示票据,都可以使法院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法院做出终结裁定后,会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和申报人都可以以对方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律并没有限定双方提起诉讼的期限,亦即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即两年)内均可提起诉讼,若双方迟迟不起诉的,则法院在相当长时间内不能发出解付通知,从而使票据长期处于权利不确定的状态。在申请人伪报票据丧失的情况下,持票人要么起诉伪报人以确认票据权利,要么等待伪报人起诉直至诉讼时效期间已过,而无论哪一种情况,持票人都要花费相当长时间去实现,不利于持票人权益的保护。

公示催告是一种民事诉讼的程序,是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保全和恢复其票据权利的重要补救措施。票据的持有人学习和掌握公示催告制度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在发生票据丧失时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