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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借条需要别人的身份证吗

来源:网络

一、正规借条需要别人的身份证吗

不一定要别人的身份证。

只要有真实的借贷事实存在,借条上没有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借款人的名字应该与他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借条后面是否附身份证复印件,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也就是说可有可无,由当事人自己协商决定;实践中,如果对债务人的诚信表示担忧,建议要求债务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日后使用。

总的来说,写借条没有没有强制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但是,对于民间一般借贷,借条需要包含的信息应该有欠款人名字和身份证号、借款人名字身份证号,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过期不还的利息,欠款人应当签字捺印。同时借款人应当保留欠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防止欠款人不归还欠款,还可以较快的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借条借款几年有效期

1、借款条的有效期其实就是借款条的诉讼时效,这点在进行诉讼的时候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当事人超过借款条的诉讼时效再起诉的话,那么就会丧失胜诉权。

(1)借款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款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2)借款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

(3)借款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4)借款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三、借条和公章都是复印件是否合法

借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过程中,如果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借条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并非指复印件丝毫不具备证明力。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是真实性存在瑕疵的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并非不具备证明力。也就是说,如果复印件之外,还有其他的间接证据也能够佐证其待证事实,而这些证据均真实有效,且对方不能提出强有力的反证,那么,复印件就能够具有强势证明力。即使是无法与原件核对或遭到对方异议的复印件,只要严格按照间接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进行查证,仍可以被采信。

正规借条需要别人的身份证吗,看情况,不一定需要身份证的。借款相当于私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一般应当把借贷双方的身份信息写齐全,如果对借款人的身份能够确认,即使没有身份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应当写明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借款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素。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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