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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移送申请书

来源:网络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案一般会进行移送,对案件进行移送的需要向被移送的法院进行申请,申请书要写明案件的大致情况与案件需要移送的原因,那么执行案件移送申请书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执行案件移送申请书

案件移交申请书

申请人:王xx,男,汉族,住xx乡xx村,系死者儿子

申请人:王xx,女,汉族,住址同上,系死者女儿

申请人:杨xx,女,汉族,住址同上,系死者母亲

请求事项:

请求xx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案件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并追究被告人xxx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xx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开庭审理的xxx故意伤害致死一案,在开庭审理中,xxx承认在案发当晚其用刀砍王xx的主观意愿是想将王xx砍死。因此案件在事实上符合故意杀人的犯罪构成,应当按照故意杀人对其定罪量刑。本案xx区人民法院已经没有管辖权,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在本案审理之前,申请人已经向检察院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案件交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查明故意杀人的事实,但是申请人的正当理由没有得到法院和检察院的重视。现在本案在审理中发生的事实,证明了申请人的理由是正确的,望人民法院和检察院认真重视。

望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明事实,严格办案程序,秉公执法。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二○xx年xx月xx日

二、执行案件的移送方向

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案件,由制作该项法律文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即使该案经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或者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该案的执行仍由原来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依法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涉外执行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由制作该裁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包括裁决书和调解书的执行,由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涉外仲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的案件,则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机关证明的债权文书的执行案件,由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执行案件可以由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申请执行人可以选择。如果当事人分别由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则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已经受理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该案不属本院管辖,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但确有异议,认为本院也无管辖权而必须再次移送的,则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民事执行案件可以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上级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权执行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执行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执行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执行。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执行案件,认为有特殊原因不便或者不能执行,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在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同意后移送上级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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