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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后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来源:网络

一、起诉离婚后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1、起诉离婚后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承担。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是夫妻共同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已确定的夫妻共有债务是否可以让一个人承担

1、已确定的夫妻共有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以书面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的,夫妻共有债务可以让一个人承担。但是债务承担约定只对夫妻内部有效,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

2、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负担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起诉离婚后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应当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且是家庭支出。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进行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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