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民事

个人债务的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来源:网络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

但是,倘若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

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

如果个人的财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如果债务人死亡的,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

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个人债务的偿还顺序是怎样的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