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民事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网络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指定监视居住的规定:

1、适用条件:第一,若犯罪嫌疑人无固定居所的,可以当然对该犯罪嫌疑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第二,若该犯罪嫌疑人有固定居所的,只有在该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时,若认为有碍侦查的,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指定监视居住;

2、除了无法通知的以外,都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以后24小时以内通知。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当事人的义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监视居住的解除规定有哪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法律后果是: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监视居住措施,改为逮捕,予以羁押。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行为证明其有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迹象,有继续发生危害的可能,采取监视居住已不足以防止其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的必要。

执行居所监视居住是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的,并且监视居住需要满足相关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

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