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民事

扣押无主物品认领期限是多久

来源:网络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物品是属于主人不明确的,例如拾得的财物、他人遗失的财产等,而对于无主物是可以进行扣押的,并且进行公告和认领,那么扣押无主物品认领期限是多久?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扣押无主物品认领期限是多长时间

法律上规定对无主违法物品公告的时间是一年。对于无主财产,法院会发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第一百七十六条》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二、无主案件产生的原因

从已经发生的无主案件看,一般是在非经营性场所发现,查获标的物一般是假冒卷烟,货主很清楚货物不但要没收,而且还要受到进一步处罚,所以干脆“消失”。从案件的查获地点看,主要有三种,

(一)是在货运站查获,虽然查到了货物,由于托运人只提供送货地点及收货人的手机联络号码,且托运人本人也只向货运站或者运送人提供了手机号码,无法查找托运人。

(二)在运输途中查获的案件,一般车上只有司机,他们连车主都不是,更谈不上货主。他们根本不知货主是谁,有些即使知道了也不说。如果涉案货物来路不明的,物品所有人根本不会主动到查获单位接受调查,客观上无法查实物品的所有人。

(三)专卖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合道路检查中追踪违法嫌疑人,但嫌疑人弃货逃跑,从此不再出现。还有一种情况是,专卖机关实际上已经发现了当事人,但由于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无法阻止当事人离开,导致当事人一去不复返,从而形成了无主案件。

三、无主物的概念及范围界定

民法上区分有主物和无主物的目的,在于无主物适用先占原则,有主物则不适用。无主物的本质属性是:对无主物的任何支配,均不得侵犯任何人权利,因此先占者可取得所有权。这意味着无主物上不仅无所有权,而且无任何权利。

根据物在一定时期是否有归属,可将无分为有主物和无主物。有归属的物为有主物,无归属的物为无主物。由于我国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国家,国家基于自然权属制度几乎拥有我国领域内所有资源所有权。加之采取了公有主义立法例将所有人不明的物收归国有,实际上是以国家强制力扩张对物的所有权。因此无主物的范围仍按有无归属的标准来确定,无主物的范围势必会严重缩减。无主物的范围应该在原有的基础上适当的扩大。笔者认为无主物的范围应有以下几类:

(一)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

即在一定时期无所有人或其所有人放弃其所有权的物,如抛弃物,无人继承的物,来自外太空的坠落物陨石等。

(二)不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

即有主而所有人不明的物(文物或其他特别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埋藏物,隐藏物,无人认领的拾得物、漂流物等。此类物虽然有主,但由于时间久远或其他原因根本无法确定物的所有人,从而使物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如果这一时期过长,不利于物的流通转让和效用的充分发挥。因而恢复此类物所有权无主的最初状态,确定其的无主物地位十分必要。

(三)无关国家重大利益的天然孳息,如较小的个体矿石、玉石(请与矿藏严格区分)。

孳息是因物或权益而产生的收益,天然孳息指按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如果实、矿石等。有的学者对矿石、砂石属于天然孳息提出异议:"原物派生天然孳息,不是从原物上直接割下一部分。如蛋糕切下一角,而是因自然规律........,而开采的矿石、砂石只是从矿场分割一部分,不可再生,原矿场已不完整。"

《物权法》第46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矿藏只能成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不能成为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的客体。此项规定对加强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垄断地位,巩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有重要作用。然而类似小块的矿石、玉石等物普通个人发现的概率本身不高,发现的绝对数量也极为有限,确定此类物的无主物地位根本不足以对国家重大利益构成威胁。国家适当减少对此类物的所有权范围,确定其无主物地位,反而会减少纠纷降低法律成本。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扣押无主物品认领期限是多长时间”问题进行的解答,法律上规定对无主违法物品公告的时间是一年。对于无主财产,法院会发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欢迎到若悠网。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