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民事

行政诉讼执行中止

来源:网络

强制执行对于我们国家的依法治国有着比较好的作用,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积极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免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现在就由若悠网小编为您编写有关于“行政诉讼执行中止”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您阅读。

行政诉讼期间哪些行政行为需中止

行政诉讼法地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什么是“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两种规定指出无论申请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原先的行政行为不会停止,必须先遵照执行,然后再申请复议或诉讼。

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与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的区别

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是指执行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法定原因,暂中断执行,待法定原因消除后再继续执行。

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是指执行开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执行已无法进行或者无需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

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和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的区别

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在法定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应恢复执行,也可以由申请人提出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中止以前所实施的执行行为,仍然有效;而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是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终止执行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对于终止执行的裁定不得上诉。

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与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是有区别的,对于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和不停止执行也有相关的规定的。以上就是若悠网小编为您编写的有关于“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若悠网为你提供律师在线服务咨询。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