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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名字与身份证不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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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借条名字与身份证不符怎么办

1、借条署名与身份证名字不一样,双方认可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方不认只能打官司,法院根据相关证据认定。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二、民间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三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为了避免在债务到期之后,债务人以借条上的名字不是自己的为由不履行债务的偿还责任,债权人在将钱借出去之前,可以与直接要求债务人在借条的落款处书写学名,若是有必要的话,也可以要求查看一下身份证。

对于借条名字与身份证不符怎么办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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