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民事

到底如何刑事案不用起诉?

来源:网络

一、到底如何刑事案不用起诉?

1、检察院审查刑事案件后,若是发现刑事案已经过了追诉时效,那么不会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附条件不起诉的情形

(1)主观方面恶性较小,或具有过失、受骗、被胁迫等;

(2)平常表现较好,属偶发性犯罪的;

(3)犯罪后具有认罪、悔罪表现,不具有重新危害社会或者串供、毁证、妨碍作证等妨害诉讼进行的可能;

(4)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5)犯罪嫌疑人不属于流窜作案、有固定住址及帮教、管教条件;

(6)犯罪嫌疑人与被害方均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无异议。

二、检察院通知退赃还会起诉吗?

1、检察院通知退赃还有可能会起诉。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称之为绝对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②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3)证据不足不起诉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里需要指出,所谓“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有权在起诉与否之间做出自主选择,因为证据不足属于不具备起诉条件的情况,因而不能提出起诉。

2、检察院通知退赃也不一定就是结案了,因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都是可以退赃的,嫌疑人主动退赃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检察院审查刑事案件后,只有确定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才会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若是决定不予起诉,那么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当然就不用承担刑事处罚。如果刑事案件有受害者,那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后,会将不起诉的决定书寄送会受害者。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