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民事

正当防卫辩护(对方带人上门滋事,我是否可以反抗?)

来源:网络

案情简介2006年5月的一天,我的办公室来了一位中年妇女,她说是慕名而来要为她丈夫请一位好律师,无论如何要保住她丈夫的脑袋.我让她坐下慢慢说,能否保住你的丈夫的性命我不敢轻易答应.一年前她的丈夫陈某和原来了的相好阿惠又联系上,阿惠这次是铁了心的,从家里拿了一笔钱,离家出走,要和陈某过日子.没有想到陈某根本没有这样的想法,于是阿惠在2006年1月的一天,向陈某下了最后通牒,要么和我在一起,要么我上吊死在你的家里.陈某的头开始大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二个女人总得死一个.晚上六点天已黑了,又下着雨,阿惠在打了无数个电话后终于等来了阿宝的轿车,也等来了死神,上车后,陈某斩钉截铁的命令阿宝,今天不许回家,必须陪我,阿宝讲不行,于是一番争吵,阿惠看到用言语无法说服,干脆在雨中下车一屁股坐在了车头上,陈某先是拉阿惠上车,阿惠怎么也不肯,陈某的头又开始发涨,怒从心头起,胆向恶边生,当阿惠摔倒在地,陈某抓到阿惠脖子上的一根丝巾,稍稍用力,阿惠就一命呜乎.陈某见阿惠真的死了,开始害怕,开车逃回到家中,又过了一个小时阿宝又返回现场,把尸体拖到了路边的一个窨井里.陈某事后还自以为聪明,用阿惠的手机给阿惠的女儿发了一个短信:

妈妈到外地做生意去了请不要挂念,恰恰是陈某的欲盖弥章,使阿惠的家人发现了问题,因为阿惠是不会发短信的.于是阿宝的家人向警方报案。

由于陈某和阿惠的关系在当地及家人都是公开的秘密,陈某被列入第一嫌疑对象,对陈某的手机的监控,陈某于五月被警发方抓获,2006年5月陈某在昆山被公安抓获.不到半个小时陈某就彻底摊派,公安人员根据陈某的指认,找到了阿惠的尸体,案件告破。

陈某的家人慕名找到我,要求看在他儿儿子的份上为陈某留一条命.我听了案情介绍,根据我的经验,认为保住陈某的性命还是有希望的.一星期后<东方110>播出了.也是认为是阿宝先骗钱,然后为了钱而杀人.不知道真相的老百姓都认为阿宝必死无异.阿宝的妻子十二岁的儿子在我的办公室里哭成一团,问我到底能不能保住阿宝的性命.办案思路及心得经过漫长的等待,2006年10月,终于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阿惠的家人也全部参加旁听.经过和陈某的多次会见,仔细查阅案卷,在法庭上我为他提出了几点辩护意见:

1,阿惠也有过错,她不应该死死纠缠;

2,陈某到案后不到半小时就认罪,并且带领警察找到尸体,而此时警察尚不知道这是一起杀人案,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自首;

3,陈某认罪态度好;

4,陈某家中有一个年幼小的儿子和年迈的母亲.裁判结果在忐忑不安中,时间到了最后一天,法院基本采纳了我的辩护观点,判决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