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民事

酒后驾车丧命酒友要不要赔偿

来源:网络

酒后驾车丧命酒友要不要赔偿

朋友聚会本是件开心的事,可酒后独自骑车回家的唐某,途中却不慎撞到电线杆上死亡。而一同饮酒的朋友也须为唐某的意外身亡“买单”。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唐某的朋友单某是兵团农六师某团场的农场主。去年7月11日11时许,单某买了6瓶啤酒,邀请朋友田某、万某、郭某、唐某4人来家里喝酒打牌。住得较远的唐某骑着摩托车应邀而至。

几个朋友边玩边聊十分开心。不一会儿,6瓶啤酒就被喝完了。田某、唐某又去买了24瓶啤酒。当日13时许,郭某、万某先行离开,而田某、唐某继续在单某家喝酒聊天。

当日16时许,唐某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却不慎撞到了电线杆上。唐某被路人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面对唐某的突然离世,唐某的家人无法接受,一纸诉状将唐某的几名酒友告上了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6万余元。

五家渠垦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预见到过量饮酒会对自身健康及生命安全产生不利后果,所以应控制自己的行为,避免过量饮酒。但唐某疏于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过量饮酒后又驾驶摩托车上路,致使自己撞到电线杆上死亡。对这一后果的发生,唐某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同时,唐某的4个朋友也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能预见唐某大量饮酒后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但却未能有效劝阻,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护送唐某安全回家。所以具有一定过错,应当对唐某死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次要赔偿责任,以承担损失的15%为宜。故判令单某、万某、郭某、田某4人赔偿唐某亲属各项损失39044.8元,并根据各被告在饮酒过程中所起作用确认赔偿比例,判决单某赔偿赔付款的40%、田某30%、郭某、万某各承担15%。

4人对此判决不服,向兵团农六师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理该案的法官贾秀蓉说,唐某的家属虽无证据证明单某等人存在对唐某劝酒的行为,但单某4人与唐某确实存在相互敬酒的行为。作为共饮者,在唐某过量饮酒后应负有相互关照的义务,且在唐某酒后驾车离开时,应当予以阻止或保证其安全回家。因此,单某等4人应对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身亡的后果承担一定责任。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