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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如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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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等意外的时候,受害者还会去争取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受害者的赔偿中是有包括精神损害的相关赔偿,只是在要求赔偿的时候往往还需要受害者去举证,精神损害如何举证?听一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精神损害如何举证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伤残等级证明

3、证人证言等

(一)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二需要提供的证据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伤残等级证明

根据《侵权责任法》“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之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要求加害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1、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的。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

3、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4、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A、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B、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C、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5、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

举证精神损害的时候也要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这时可以来若悠网找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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