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民事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可以探视吗

来源:网络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可以探视吗

在我国法律制度下,当刑事犯罪嫌疑人受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管时,他们仍享有与家人见面的权利,但必须得到相关执行机构的许可。

这种强制措施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时间内不得离开住所或指定居所,并对其实施监视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来实现的。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

其次,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私自会见他人或进行通讯联络;

再次,在接到传唤通知后,应立即前往案发现场;

此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最后,不得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

同时,他们还需要将护照、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及驾驶证件等个人物品交给执行机关保管。

在我国,公安机关负责对指定监视居住的合法性进行执行监督。

监视居住通常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实施;

若无固定住所,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案件,若在住所执行可能影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批准,亦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若情节较轻,则可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继续监视居住等。

以下几种情形,通常会被指定为监视居住对象:

第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人员;

第二,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

第三,生活无法自理者的唯一抚养人;

第四,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需要,采用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人员;

第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审结完毕,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能取保候审

在执行特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不允许申请取保候审。

这是因为二者均属于刑法规定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应当选择其中适宜的一种来进行实施,而非两项措施叠加使用。

所谓监视居住,乃三机关(即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通过行政指令,要求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特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同时对其行为加以严格监控的一种法律手段。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可以探视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