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民事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于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应该怎么办? 来源:网络 时间:2019-04-08 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0条规定: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显示全部 先于 裁定 人对 保全 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