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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还不起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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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利贷还不起了怎么办

当借款人无法履行高利贷还款义务且经过债权人许可之后,便可与债权人商议分阶段进行偿付。

然而若是遭受起诉,被告方理应对此作出积极回应,按照法院所裁决的款项金额进行清偿。

若法院判定该结果后,被告方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支付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将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

此外,对于借款合同订立之初起满一年,超出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债务,债权人如有追讨要求,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高利贷还不起了怎么办

民间高利贷还不起,超出的利率部分是可以拒绝偿还的,因为法律禁止高利放贷,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一、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标准的,即属于高利贷。高利贷指的是利率高于法定最高利率的贷款,法律禁止高利贷,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如下:

1、按照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计算,但是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

2、自然人之间借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高利贷还不起了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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