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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别人的钱只有转账记录怎么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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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给别人的钱只有转账记录怎么要回

在没有借据但拥有转账纪录及其他能够明确证实双方间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理论上仍然可行(获得)收回金钱之权。

当借款方未按承诺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方法追讨所拖欠的款项:

1.协商途径:

假如对方未能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欠款,到期后可以尝试进行沟通过程,比如选择分期付款等方式进行解决。

这种方式虽然较为便利,却缺乏强制执行权利的有效保障;

2.诉讼策略:

倘若经由协商未能取得理想效果,债权人在索取欠款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携带身份证件、诉状及借据等相关证据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若法院判定对方需要归还欠款,然而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过后其仍然拒绝履约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于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之法院提交申请强制执行。

这样做虽耗费时间较多,但法院的判决具有执行效力;

3.支付令措施:

债权人同样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以追讨欠款。

此项手段的执行成本相对较低,但易因失效导致不得不转向采用诉讼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二、借给别人的钱要不回来如何解决

遇到对方拖欠欠款不还的情况,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借给别人的钱只有转账记录怎么要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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