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民事

裁定继续审理有期限吗

来源:网络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很多诉讼活动适用裁定的方式,例如决定案件受不受理、管辖异议等都是适用裁定,而诉讼有时候会出现中止诉讼的情形,那么裁定继续审理有期限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裁定继续审理有没有期限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诉讼的案件要等到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再审理,所以中止审理后继承审理一般是没有期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裁定继续审理有没有期限”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诉讼的案件要等到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再审理,所以中止审理后继承审理一般是没有期限的。欢迎到若悠网。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