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民事

莱芜市仲裁案件收费

来源:网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44号文件规定,莱芜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收费标准,经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4]03号文件批准。其收费标准为:

1、仲裁案件受理费:

争议金额(人民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000元及以下部分50元

1001元至50000元部分4%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3.5%

100001元至200000元部分2.5%

2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1.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0.8%

1000001元以上部分0.4%

2、仲裁案件处理费:

案件处理费为受理数额的35%

仲裁案件受理费的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

本标准执行中的问题,由莱芜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