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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借款人能不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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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情况下借款人能不还利息

一、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的情况: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只还本金。

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

3、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

二、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标准的,即属于高利贷。高利贷指的是利率高于法定最高利率的贷款,法律禁止高利贷,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

2、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款人判刑了欠款什么来还

借款人判刑了债务也应当由借款人来偿还。债务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责任,其对自己的债务仍负有偿还责任。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其配偶主张债权,要求其配偶还款。

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等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借钱不还还找不到人怎么处理

1、借钱不还找不到人,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有配偶的,债权人可以要求配偶偿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3、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4、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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