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民事

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

来源:网络

法定代理人:

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除了当事人有法定代理人,未成年证人也有法定代理人;

刑诉专门规定了法定代理人有在场权、申请回避权、独立的上诉权(谁上诉,谁就是上诉人,不需要被代理人同意。);

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不能代替被告人服刑;

证人:(排除当事人、其他在诉讼中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证人的条件: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并能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

既允许直接了解,也允许间接了解(别人转告的),我国没有传闻证据排除归责;

注意:此处的了解案情,必须是在诉讼之前,而不能是在诉讼中了解案件情况。

―――“诉讼不能创造证据”―――比如某警察在巡逻时发现了犯罪情况,可以作为证人进行作证,但如果他此后又对该犯罪情况进行了侦查活动,就不能再作为证人,因为他的证词已经被“污染”了,我们无法区分哪些是他在巡逻时了解的犯罪事实,哪些是他在侦查活动中了解的犯罪事实。―――对于另一种情况的“警察作证“,如被告人说自己的供述是在警察的刑讯逼供下作出的,对于是否是刑讯逼供的证词,法庭要求该警察到庭作证,此时该警察的身份并不是证人,因为证人必须是了解案件的情况,而该警察作证的内容是诉讼中的情况。同理,见证人对见证情况的作证也是对诉讼情况的作证,也不是证人(刑诉中有四种侦查活动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辨认)―――虽然知道案件情况,但没有亲自向公检法机关进行陈述的人也不是证人(证人必须用言词的方式把自己的证言提供给公检法机关)―――在我国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因为当事人有独立的地位―――刑诉中证人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证人(因此单位名义出具的某某人的平时表现材料,并不是单位的证人证言,如果来自档案材料那就是书证,如果来自某人的评价,那就是那个人的证人证言)―――民诉中单位可以作为证人。

注意:法律只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而没有规定要为证人保密,法律规定要保密的是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