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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能辞退吗

来源:网络

一、怀孕不能辞退吗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点——怀孕的女性员工是不可被解雇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这些严明规定了对女职工的劳动权利进行特殊维护。如果有用人单位企图以降薪或解雇等方式来对待已怀身孕的员工,这无疑是违反了这些法律规定,也是绝对不可取的。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且员工选择想要恢复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毫无保留地满足员工的需求。但是,若员工不愿意继续工作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再继续履行,那么用人单位则有义务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怀孕不能辞退员工让员工转岗会怎样

此举已触犯法律法规。

我国明文规定对处在怀孕期间阶段的女性员工权益给予特殊保护,倘若雇主违反这一条例实施非法解聘,处于孕期的员工有权请求以下类型的赔偿款项:

1.严重违规解除劳动关系之赔偿费用,金额等同于两倍经济补偿金;

2.适用于怀孕、分娩以及哺乳期的“三期”薪资待遇;

3.未支付的工资及加班费(若存在拖欠情况)亦需一并发放。

在此建议您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沟通协商,若未能达成共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怀孕不能辞退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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