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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续约合同要赔偿标准是多少

来源:网络

一、单位不续约合同要赔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在劳务合同过期之后不再签订新合同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救助措施如下:

第一种情形是,倘若雇主主动决定不再续约该项协议的话,那么他将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应额度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须额外发放一个月的薪资;而另一种情况则是,当雇主依据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拒绝续订长期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他就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给员工一定金额的赔偿金并同时再额外支付两个月的工资待遇;最后一类情况是,如若现存单位在签署旧合同的基础上降低了原有的工作标准和劳动待遇,那么员工在这种情况下便有权索求合理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单位不续合同该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没有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除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单位不续约合同要赔偿标准是多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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